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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体胎盘被贩卖凸显法律真空

标签胎盘  人体  真空  法律  2010-09-20 12:39
    批发商们介绍,来购买紫河车的有普通市民,也有药品企业。

  药监部门一官员证实了交易价格。他认为,不断上涨的市价,会刺激医院“更加乐意干倒卖胎盘的买卖”。

  这名官员认为,医院倒卖胎盘的行为,“从道德上讲,医院在卖人肉;从法律上看,医院在卖医疗废物。”

  “生产”加工环节均存病毒隐患

  无论胎盘来源还是制作过程,都难保证加工成的紫河车中不存在传染性病菌

  “紫河车就像菜市场里的芹菜一样常见。”9月13日,安徽亳州市药监部门官员估计,当地长期经营紫河车的企业约百家。

  他介绍,紫河车是一种常见中药材。中医认为其有“补肾益精,益气养血之功”。经营者并不需要药品经营许可证。

  一家规模较大的紫河车专销商,和顺昌药业的王大伟说,一般从大医院流出的胎盘,营养价值比小医院、乡镇卫生院的好。因为大医院对产前疾病检查和对病体胎盘的处理相对规范。

  不过,多数受访的经销商无法分清哪些货从大医院流出,哪些购买自乡镇卫生院。

  9月8日,通许县人民医院业务院长沈永军介绍,产妇入院分娩前必须进行各项检查,以确定是否携带传染性病毒等。而根据检查,也可判断胎盘健康与否。

  不过沈永军也承认,存在少部分急诊产妇来不及体检,以及农村产妇因检测费用高而拒绝接受检查的现象。“这种情况肯定不会让胎盘流出去,必须以医疗废物处理。”

  而通许县卫生监督所的徐泉岳指出,医院连起码的胎盘处理登记都拿不出来,又如何保证这些胎盘不流失,“靠他们的道德底线?”

  除了“货源”有携带病毒隐患,对于紫河车制作过程是否实现无毒处理,记者在亳州采访的数名药商,都无法给予肯定答案。

  据介绍,制作紫河车需要健康新鲜的人体胎盘,事实上贩子运输过程中难保胎盘不变质及感染病菌。而紫河车制作中,也未必严格按流程,例如有的略过清洗程序,有的高温干燥不够。

  数名受访药商表示,不排除一些顽固性病菌,如乙肝病毒残存的可能性。

  9月13日,为推销高价紫河车,一位杨姓药商主动透露了自家门市低价紫河车的秘密。

  他指着一大袋卖价为550元每公斤的紫河车称,这批只干燥了表面,掰开一点,会发现里面还有点潮,“如果你要讲卫生,这种货就不好说”。

  400元每公斤的,干燥时掺了面粉,“不建议买,面粉相当于细菌的培养基地。”

  最便宜的是300元每公斤,个小、发黑。他称,这些来源不明,产地、流出医院均为胎盘中的末流。

  9月14日,一名孙姓药商说,任何企业都不可能对药材全部检查,只能抽样。但紫河车个体之间不同,“这是个需要从源头解决的麻烦问题。”

  作为中药存法律空白

  针对胎盘的处理,包括医院是否可转让给药企等,目前尚无法律法规

  因国家禁止买卖人体胎盘,从医院到制药企业,只有无偿转让胎盘一条途径。不过目前国家尚无相关规定。

  记者调查的几家医院,也未发现与药企之间存在免费转让胎盘的行为,通许县、淮阳县的几家受访医院均表示不了解相关情况。

  9月14日,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法学教授卓小勤提出,对于人体胎盘这种既是人体组织,又是中药材原料的特殊对象,目前存在政策、法律不衔接的问题:“针对人体胎盘的处理,国内没有高层次的法律法规,这是一个真空地带。”

  据他了解,如按照正常程序加工,风干、粉末化后,紫河车可能存在的大部分病菌会遭灭活。

  9月11日,通许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长张卫东提出,“紫河车”作为常见中药材,既然被列入中药药典,那法律法规就应当对相关制药企业获取人体胎盘的渠道作明确规定,否则容易滋生灰色空间。

  据卓小勤介绍,国外有人体组织器官法,而国内在起草《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时没有把人体组织放进去,仍按照惯例当作医疗废物处理。

  通许县人民医院业务院长沈永军建议,如果确实需要人体胎盘供应药材市场,不如由国家规定,医院可以无偿向有资质企业提供健康胎盘。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阅到,有一些制药企业生产的紫河车胶囊、人体胎盘组织液已获得国家药品准字。

  无法对贩卖者立案

  无论是警方还是卫生部门,都没有找到相关法律处罚倒卖者,只好将其释放

  8月26日,通许县卫生监督所以县人民医院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对通许县人民医院处罚金3万元。

  相关值班医生、助产护士受了内部处分,不过没人承认倒卖过胎盘。医院的自查报告也称:“我院倒卖胎盘暂时因缺少过硬的客观证据而落实不了。”

  通许县人民医院业务院长沈永军说:“医院绝对没有对妇产科下达类似‘创收’任务,但不排除妇产科有人背着医院参与此事。”他承认,有人托关系找医院买胎盘,不过数量很少,自己吃。

  目前通许县警方查获的191个人体胎盘,还冷藏在通许县卫生监督所。

  两名涉嫌倒卖的嫌疑人,在8月23日当晚8时被允许离开。

  9月3日,通许县特巡警大队长赵鼎说,并未对两人立案,因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

  他说自己还未处理过类似事情:接警时,一面派警员布控,一面给县、市两级公安局法制科打电话,咨询相关法律。

  他被告知,人体胎盘是医疗废物,除非嫌疑人的行为导致了重大传染病的流行,才能依据刑法立案。而《社会治安处罚条例》也没相关条文。

  也就是说,虽然不准买卖人体胎盘,但对于倒卖者无法处罚。赵鼎说,他们只好向卫生执法机构移交。

  9月7日,通许县卫生监督所所长杨运涛表示,卫生系统也没有相关法规对倒卖者处罚。询问完毕后,卫生监督所不得不释放二人。“这几天再打电话,根本找不到人,他俩连被警察暂扣的车都不理了。”

  查获的191个紫褐色胎盘,目前等待着被塞进开封市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焚烧炉中。杨运涛说,只有这样才是合法的。

  由接产医疗机构处置

  作为医疗垃圾销毁

  (有的医院销毁环节无记录留存)

  有人从医院收购

  (调查中的部分医院涉嫌倒卖给贩子,约30元每个)

  转让给药企

  (尚无相关法律法规)

  制作成中药紫河车

  (倒卖给贩子的胎盘,在运输贩卖过程卫生条件无保障;人体胎盘经过制作加工,冲洗去净血液,将胎盘置沸水蒸煮,沥净水后高温干燥而得紫河车,此过程中有制作者为了重量等,省略一些环节或掺加东西;流到市场上的紫河车批发价在六七百元每公斤)

  产妇自己带走

  (有的医院向产妇收取费用)

  人体胎盘流向调查

  人体胎盘

  胎盘是由胚胎的胚膜和子宫内膜联合长成的母子间交换物质的过渡性器官。卫生部规定,人体胎盘属于产妇所有,人体胎盘禁止买卖。产妇拥有处置权(记者调查发现,此环节很多产妇不知情)。用人体胎盘制作的紫河车是一种中药,据称有“补肾益精,益气养血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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