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公务员考试于上周末启动报名,有报考者发现,多个招考单位对“应届生”的定义,与报考指南中并不一致。
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报考指南规定: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
但北京边检总站的工作人员表示,只招收2012年毕业的学生。北京市国税局及河北省国税局给出的说法类似,均表示只按照国税部门内部的规定招考。
记者查看招考简章后发现,过半用人单位都提出了“应届生”的报考资格。对此情况,国家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昨日表示,符合报考指南中规定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据《法制晚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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