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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山旅游路隐患:多部门长期整治事故不断

标签西安  事故  隐患  旅游  环山  2009-08-18 09:59
2004年12月26日

  西安环山公路(107省道部分)全线贯通,横穿长安、周至、户县3个区县。仅2004年发生交通事故384起,死亡41人。

  2005年3月9日

  西安市安监局、公路局、交通局、公安局交管支队给环山公路设置标志、标线以及减速标牌,但村道口太多,远远满足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需求。

  2009年4月29日

  西安市安委会要求各县区政府做好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整治工作,至少确定1-2条危险路段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预防和降低事故发生。

  2009年8月12日

  上午8时30分左右,户县庞光镇华丰村一位60多岁的老人骑着电动自行车带着10岁的孙子,在邻村华东村村口被一辆旅游大巴撞上,当场身亡。

  2009年8月17日

  “我们将给市政府专题汇报环山路道路安全问题,并尽快采取措施完善警示标志,确保安全……”户县副县长丁景玺说。

  西安环山公路频发交通事故已引起户县政府高度重视,户县政府将专题给市政府汇报,并协调省市交通部门尽快完善道路安全警示标志,确保环山公路交通安全。

  是个老问题,四部门曾“把脉”

  据了解,西安环山公路(107省道部分)2004年12月26日全线贯通,横穿长安区、周至县、户县3个区县,全长170多公里。仅2004年发生交通事故384起,死亡41人,主要因道路标志不完善造成,曾一度引起西安市有关部门重视。

  2005年3月9日,西安市安监局、公路局、交通局、公安局交管支队4部门查看107省道后,研究决定,给环山公路设置部分多元化标志、标线以及减速标牌;在大的十字路口设置交通指挥信号灯;给各个路口20米外装上减速带;通向乡间小道的50米外设置减速标志,提醒过往司机注意小道行人出入;建立道路交通状况监控中心。

  据悉,西安市交通局曾专门拨出300万资金对环山路的交通设施进行完善,“但这远远满足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需求,村道口太多”,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有关民警说。

  律师警示标志应由交通部门实施

  据介绍,户县交警部门曾多次给县政府、县安监局、市上有关部门报告,希望及时设置减速带或警示标志,但问题一直没有彻底解决。主要争议是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该由谁家牵头、出资设立?

  “道路安全警示标志应由交通部门实施”,陕西浩公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东说,《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现已投入使用的道路存在交通事故频发路段,或者道路配套设施存在交通安全严重隐患的,应当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并提出防范交通事故、消除隐患的建议,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赵小东认为,法律规定很清楚,发现前款情形,“危及交通安全,尚未设置警示标志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而不是其他部门,“及时采取安全措施,疏导交通,并通知道路、交通设施的养护部门或者管理部门”。

  多部门关注,事故仍不断

  “我们将给市政府专题汇报环山路道路安全问题,并尽快采取措施完善警示标志,确保安全……”昨日下午,户县副县长丁景玺说,“因为这条道路是省市管理,要设立警示标志需要协调省市交通部门,近日我们将给省交通厅、市交通局汇报。”

  今年4月29日,西安市安委会要求各县区政府做好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整治工作,至少确定1-2条危险路段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各县区安委会办公室对已确定的路段,责任到人。

  昨日,户县安委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他们已将环山公路列入交通事故易发路段,并督促有关部门尽快整治。然而,就在多部门长时间关注、整治期间,该路段事故接连不断,让人痛心。

  有读者质疑 公路设计有缺陷

  户县热心读者李红生认为,环山路车祸频发,最根本原因在于公路勘测设计严重缺陷所致,环山路随地势而修,太自然了,有的地势高低落差大,行车目标难掌握。明知出村通道多,为何该修桥的不修,该修涵洞的不修,该封闭的不封闭呢?“现在的环山路上,有些车辆车速行至100多公里,严重超速,道路两边没有明显交通标志,不出事才怪呢!”(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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