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国内多家航空公司发出通知称,自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这是自2012年3月5日后,国内航空公司再次对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进行调整。此次上调后,国内航线的征收标准已经达到了历史最高位。
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70元上调为8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140元上调为150元。据了解,国内航线的征收标准最高时为2008年7月1日至12月24日,当时的征收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80元和800公里以上150元。
调整内容为,800公里(含)以下航
国航通知称,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儿童、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按实际收取标准减半收取燃油附加费,具体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每航段收取40元;800公里以上每航段收取70元。另外,2012年4月5日以前出票的国内航线客票,如变更至2012年4月5日(含)以后,不再按照新标准补收燃油附加费差价。据《新京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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