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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房产税或要开征

标签房产税  房地产调控  国务院  房地产税  2012-08-14 10:04
 在国务院督查组完成16省(市)房地产调控督查后,对于房地产调控后续政策出台的呼声越来越大。记者获悉,在既有房产税试点向新增住房交易征税的基础上,近日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地税官员正
在开展为期6个月的房产税税基评估集训,从而为开展非经营性消费房产的存量部分恢复征税的试点,提供技术储备。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的房地产估价技术应用工作高级专业人才培训班(一期)正式开班。中国房地产税改革专家组成员与顾问曲卫东表示,此次开班主要是为房地产税试点向全国铺开提供技术储备和人员储备,受训人员来自全国30多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须上课4个月,到评估机构实习2个月。曲卫东称,除了今年底结束的培训班(一期)外,中国人民大学还将在2013年、2014年再举办两期类似培训班。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表示,对存量房征税,从长期来看是我国房地产税收的发展方向。“对存量房开征房产税,将使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更加谨慎,将对投资、投机型购房者有一定威慑作用。”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表示,从宏观角度来看,限购是控制“买”,房产税是控制“卖”,“买”向“卖”的转变,增加房屋持有成本,不仅有效控制投资、投机性需求,还能真正使房地产交易更为良性,更加市场化。 据《经济参考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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