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子飞 震宇)渭南市的一位苏先生前两天碰到了件窝心事,自己的车子在被盗半年后找到了,可当他兴冲冲地跑到商洛洛南县领车时,却遇到了难题。
今年元月份,渭南市的苏先生购买了一辆五菱之光面包车,两个月后在西安市区被盗。前几天,洛南县交警队打来电话,告诉苏先生,车找到了,就在洛南县交警队。可等苏先生去领车的时候交警却告诉他,应该给群众举报奖励,金额是两千元。
失主 苏先生:他说的是,群众举报了,要是没有个奖励,这以后就没有人举报了。
记者:你觉得这个两千块有没有依据?
苏先生:我感觉不应该给他交,因为没有依据,我觉得他应该出个证明,为了感谢这个人,我可以出这个钱。
因为质疑奖金的合法性,苏先生当天没有领车。8月22号,他再次来领车时却被告知,车辆手续已经移交给了公安局刑警队,交警部门无权移交车辆了。
洛南县交警队副政委罗建军:因为咱交警只是查车辆,被盗车辆应该移交给刑侦部门。记者:你们有没有移交失主(车辆)的权力?罗建军:我们没得这个权力,后来咱查了,咱移交是不妥的,现在已经把册子移交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了。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最近洛南县交警队查获的盗抢车辆达十四辆,目前这些车就停放在交警队的院子里。
洛 南县公安局刑警队教导员胡小勇:(隐蔽拍摄)车,暂时还在他们(交警队)那,相关的材料移交过来了。把它(车)移交过来,咱要逐一核对呢,是不是被盗的, 在当地报案了没?还有他那失主的信息。记者:移交到返还给失主还需要多长时间?这个咱还不好说,这要看情况呢,当然是尽快么。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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