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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因交不起学费拒学生于校门外

标签高校  家庭  工作日  教育厅  特困生  2012-09-04 08:31
 本报讯(记者 卢红曼)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高校建立特困生全程全部资助制度,每年拿出一部分专门资金用于资助特困生,在评选国家奖助学金、安排勤工俭学岗位时,也要优先考虑特困生。入学时,不得
因为交不起学费,而拒特困生于校门之外。

  据悉,目前,我省高校在校家庭经济特困学生约84000人。通知要求,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各高校要对家庭经济特困学生进行彻底摸底调查,全面准确掌握特困学生基本情况,不遗漏一个家庭经济特困学生。对了解掌握到的特困学生名单,要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学生,要建立家庭经济特困学生档案专柜,实行专人管理。

  按规定,各高校每年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6%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知要求,今后高校要从这部分资助金中,按特困生人数提取一定数量的经费,专门作为特困生在校期间资助经费。并将经费列入年度预算,确保资助金足额到位。(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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