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查看日志|返回日志列表

西安今冬首次尝试依照天气温度弹性供暖

标签供暖  2009-11-07 09:42
 记者5日从陕西省西安市有关方面了解到,今年,西安将尝试依照天气温度确定供暖日期的方法,弹性确定供暖开始日。目前,相关实施方案正在制定当中。

  按照统一规定,我国北方城市的供暖从每年的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的3月15日结束。但实际情况却是,有些年份寒冬早至,暖气不来,而有时没到3月15日,天气已回暖,屋中暖气依旧红红火火,居民只好敞开窗户,对资源是一种巨大的浪费。

  为了解决这一实际问题,今年西安市将尝试依据气温进行供暖。目前,西安市相关部门已经开始针对西安供暖的特点,研究具体方案。西安市政府已于4日明确,今后不再统一要求供暖时间。

  记者了解到,目前,西安市各供热企业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只要用户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申请,就可随时开阀供热,且供热价格保持不变。(记者 刘彤)

  相关新闻

  连续两天气温低于5℃将提前开始供热

  按照《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规定,西安市集中供热期为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昨日,西安市市政部门表示,在规定的集中供热期外,如果西安连续2天以上气温低于5℃,将提前或延长供热期。

  供热时间可随气温而变

  连日来西安市的气温变化,让广大市民一下子感觉到了冬天的气息。如果气温继续下降,是否能提前供热?这也成了近日很多市民讨论的热点话题。

  昨日西安市召开的冬季高峰供气供热工作动员大会上,市政部门也表示,西安将根据气温变化及时调整供热计划。本月15日前,西安市气温一旦连续2天以上低于5℃,将提前开始集中供热;明年3月15日西安市集中供热结束时,如果气温出现同样的情况,将延迟供热期。

  企业必须按热计量收费

  往年每到供热季节,都会有市民反映:由于楼里个别住户不缴费而导致全楼住户都无法采暖的事情。今年还会出现这样的事情吗?正常缴费的用户还会无端受到牵连吗?

  对此,市政部门明确表示,按照西安市开始实施的《西安市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条例》:供热方不得以部分用户未缴用热费为由,中断对其他缴费用户的正常供热。即只要用户缴纳了用热费,就要享受正常的供热。

  另外,西安市政部门表示,随着西安市集中供热分户计量工作的推进,对于新建建筑和已进行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符合供热计量收费要求的,供热企业必须实行按热计量收费,对拒不实施热计量收费的供热企业依法进行处罚。(新华网)

分享 499 次阅读 | 0 个评论

留下脚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