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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西安停车分区收费 二环内电子计时收费

标签票据  服装  工作人员  实习生  停车费  2012-10-30 10:30

工作人员展示停车费新票据。记者王健 实习生李博文 摄

11月1日起,我市停车收费实行“四统一”,即“服装”、“票据”、“收费标准”、“管理模式”统一,全部采用“新服装、新票据、新标准、新模式”,从而打造占道停车管理“西安新模式”。

■新服装: 右胸前有工号 方便市民监督投诉

我市政府投资经营性停车场的收费人员将统一着深灰色新式收费服装。昨日,在收费人员穿着新服装展示时,记者注意到,新服装背后印有“停车管理”四个大字,左袖带有西安市机动车停车中心的标志,右胸前的收费牌上印有每个人的工号,方便市民监督投诉。

■新票据:水印荧光 4大技术防假票

停车收费票据全部启用市财政局印制的新票据,原收费票据全部作废。据财政局工作人员介绍,新票据为全省统一票样,采用防伪水印、防伪花团、波浪形防伪底纹、荧光防伪印章4大先进技术,杜绝假票。此外,票据背面印有监督投诉电话,方便市民监督。

■新标准:颜色区分不同收费区

实行新的停车收费标准,不同收费区将用不同颜色区分,蓝色为免费停车位。

■新模式:电子计时 刷“长安通卡”九折优惠

实施统一管理。在二环内收费站点利用POS机通过刷“长安通卡”和“电子计时卡”进行电子计时收费。

其中,刷“长安通卡”可享九折优惠;对于没有或忘带“长安通卡”的车主,可在停车时从收费人员处领取临时“电子计时卡”,并缴纳押金8元,取车时凭卡结算即可。卡片如丢失或损坏,押金不退还,并缴纳1小时停车费。

标 准

红绿白三色区分不同收费区

蓝色为免费停车位 橙黄色为特定区域停车位

新的停车收费标准,将城市道路和停车场划分为四个区域,分别按照每小时6元、4元、3元、2元的标准进行收取,不同收费区将用不同颜色区分,蓝色为免费停车位。

据悉,此次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收费标准将原来的以道路划分类区调整为按照区域划分类区,同时按照城市中心区高于外围、地面高于地下的定价原则,分区定价,分时计价,实行级差价格,并把计时收费与计次收费结合起来。

收费标准一栏表

注:机动车停车费以每车位每小时为计费单位,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地下停车场,一类区每小时3元,二、三类区每小时2元。

单位对社会开放的停车场执行同类区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标准。

新收费标准中停车收费时间由原来的每天8时~22时,调整为每天8时~21时。

标 识

停车场采用两种标识牌

标识内容更详细

我市将停车场标识进行统一,分为政府性投资经营性停车场和社会投资经营性停车场的两种标识牌制式,标识内容将更详细。

市城管执法局制作、设置和施划红线内人行道沿以上临时停车场的标识牌和标线。

市交警支队负责制作、设置施划道路红线以内人行道以下临时停车场的标识牌和标线,并且组织设置社会投资经营性停车场标识牌。

政府投资经营性停车场统一设置的停车标识牌

应公布站点编号、站点名称、收费标准、收费时段、车位数、监督电话、投诉电话。标识牌材质为铝板反光膜,站点编号采取“交警(道沿下)+城投新的编号方案和城管(道沿上)+城投新的编号方案”,站点名称采用××区××路(街)××段格式。监督电话设置为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受理电话。投诉电话设置为交警投诉电话(道沿下)和城管投诉电话(道沿上)。

社会投资经营性停车场统一设置的停车标识牌

应公布站点名称、站点编号、收费标准、车位数、监督电话、投诉电话。站点名称采取××路(街)××名称(楼盘)的停车场格式。

站点编号采取市交警支队新的编号方案,投诉电话为物价部门的投诉电话,监督电话为市交警支队的监督电话。

优 惠

5种情况 停车免费

新的《西安市城市道路和停车场机动车停车收费标准》在调整收费的同时又制定了五条惠民政策:

1.在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门前停车场,对群众办事车辆,免收停车费。

2.政府举办的大型活动,在政府划出的临时停车区域内,免收停车费。

3.军车、警车、消防车及执行公务和任务的卫生救护、救灾抢险、环卫保洁、园林绿化、殡葬服务车辆免收停车费。

4.在背街小巷符合施划停车泊位条件且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划出一定的免费停车位。

5.残疾人驾驶的机动车在市停车收费管理中心管辖范围内的车位停车的,凭有效证件免费。

管 理

取消“定额承包”模式

收费由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直接管理

我市已经规划第一批停车位22317个,根据实际需要,将尽快确定全市第二批停车站点,并及时向市民公布。政府投资经营性停车场停车收费将统一由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收取,收取的费用上缴市财政,全面取消占道停车收费“定额承包”模式。

长期以来,我市停车收费一直采用“定额承包”的模式。承包人为追求利益最大化,催生了收钱不撕票、撕假票、超标准、跨区域等收费乱象。收费员从承包人那里领工资,既不签劳动合同,权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为规范占道停车收费管理,记者了解到,自11月1日起,我市将全面取消混乱的“定额承包”模式,改由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直接管理,与收费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缴纳“三金”。 同时,通过机制转型、公开招聘等多种渠道,补充收费人员,目前已经储备收费人员1630名,现有1398人已走上收费岗位。西安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使用财政收费票据收取停车费,收取的费用全额上缴市财政。

本版稿件由记者吕华 实习生梁玉婕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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