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工作人员说,被撞路灯杆是十来年前的工程。(摄影:贺桐)
西部网讯(记者 鄢山宇 秦振)近日,西部网连续报道了“西安的哥赵师傅驾车蹭上路灯被开出近万元赔偿单”一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网友纷纷提出质疑,管理部门所开出的高额赔偿单有没有依据?路灯采购价格能否公示?管理部门的处理程序是否符合规范?
带着这些问题,12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了西安市政公用局、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希望相关工作人员能给予以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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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政:已对相关工作人员严厉批评
3日下午2点40分,在西安市政公用局宣传科,一位姓矫的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我们承认那天负责处理这个事的工作人员态度不是很好,现在他们单位(城市照明管理处)已经对他进行了严厉批评,问题我们一定会解决的。”这位姓乔的工作人员在记者表明来意后,立即对此事表示了歉意,但对于网友所质疑的几个问题,他建议记者去城市照明管理处了解情况。
“因为这件事是他们(城市照明管理处)在办,具体的情况我还不太清楚,现在我们已经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在处理这件事情,我给你们联系下。”
没交谈几分钟,记者就被西安市政公用局的工作人员“推”到了城市照明管理处。
在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政工科,一位姓王的工作人员接待了我们,用他的话说,他已经从事内部宣传工作多年,经常和媒体打交道。
“我们工作人员在处理赵师傅这件事情时,做法肯定有不合适的地方,我们已经对他进行了严厉的批评,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已经对相关的工作人员彭守新、王伟毅作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他们写出深刻检查。
“他说的‘暂时不处理’也是一句气话,我们领导很重视这个事,也将在全处开展作风整顿活动,一定要好好解决这件事,给大家一个交代。”该工作人员说。
“工程是十来年前的工程,采购单还在查找中”
“我们的赔偿标准是按照《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办理的。”
“为什么赔偿款会有变化,那是因为我们的工作人员前期对事故情况了解不清楚,之后详细了解情况后,我们发现电线杆没有想象中损毁的那么严重,所以进行了具体的减免。”该工作人员随后给了记者两份《陕西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条例》、《西安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但是在此条例中记者并没有看到关于赔偿的具体标准。
“我们能不能看看当时工程开始时的采购单?”记者问。
“这个我还不是很清楚,得找相关的业务人员问问,毕竟这块都是十来年前的工程,具体的采购单不好找,我先帮你们问问。”随后这位工作人员以“帮我们问问”为理由,走出了办公室,对于记者想了解的问题,都以“具体负责这个事的人出去办事去了,你得给我们时间,问题我们一定会解决”为由“推”了过去。
3日下午5点多,对于记者提出看当初工程采购单的要求,这位工作人员依然没有给出具体答复,此次采访也只能以“再联系”告终。
4日早上11点,记者致电该工作人员,他告诉记者,目前采购单还在查找中,价格出入应该不会太大。
赔偿标准:参照之前处理事故时的赔偿
没有找着采购单,那么“2600元一套的灯具,700元一套的附件”,工作人员又是怎样制定出这些赔偿标准呢?
12月4日,记者致电西安市政公用局城市照明管理处政工科工作人员。
“赵师傅撞的路灯应该有十年了,工作人员在处理赵师傅这个事情时,是按照以前处理的经验,同一类型的路灯的价格都一样吗。”这位姓王的工作人员说。
“那会不会记错路灯型号?”
“路灯是按路段分,一个路段一个灯型,这个出入应该不会太大。”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作人员在处理事故赔偿时,也会参照之前此路段处理事故时赔偿,以此为标准处理。
11月28日记者在城市照明管理处采访时,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曾给赵师傅看过一个文件夹,里面的单据显示,此前的事故赔偿费用大多在八千元左右。
“我们今天上午开了会,随后一定会给大家一个答案。”该工作人员一再表示,在等此事处理结束后,一定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的解释。
(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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