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后捅死人
村中监控录像帮破案
事发在2008年6月28日,当天17时20分许,某公司职员廖某正在西北政法大学北边广电路低头行走时,突然有一男子和廖某相撞,该男子手机掉在了地后对廖某说:“手机被你撞坏了,你说咋办?”这时又围上了三个小伙一起帮腔。廖某立即道歉并称没有钱,四男子便对廖某拳打脚踢后离开。走了没几步,其中两个小伙又转回来搜廖某的包,廖某见状向马路对面跑,这伙人追上廖某进行殴打,其中一个小伙还拿出折叠弹簧刀捅在廖某的背部。四男子后跑进西八里村,廖某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
警方后根据西八里村的监控录像等线索,抓获了朱彦雷、廉有良、贺伟、樊某,持刀捅人的是朱彦雷。四人经常以“碰瓷”的手段实施犯罪,如拿不到钱,便对他人进行殴打。西安市中院以抢劫罪判处朱彦雷死刑,其他三人分别被判刑15年至4年。朱彦雷不服提出上诉,省高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后寄语 感动未成年罪犯
由于贺伟、樊某在犯罪时均是未成年人,樊某在宣判时仍然是未成年人。省高院法官在宣判后,特意附上了“判后寄语”对他们说:“十七八岁青春年少,本应是上学读书或是在社会学习一技之长的时候,而你们却走向了犯罪的道路,失去了人生自由,让人感到痛心和惋惜!任何一个法官都不愿意在你们还来不及弄清法律是什么、犯罪是什么的时候,就在你们身上贴上‘罪犯’的标签,更不忍心在你们还来不及弄清世界是什么、人生是什么的时候,就将你们送入高墙之内。希望你们从哪里摔倒,就从哪里爬起来。相信你们经过改造,一定会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洗刷掉旧日的污点,尽早成为一名新人!”
宣判后,贺伟、樊某一手拿着象征法律尊严的判决书,一手拿着凝聚法官情怀的红色判后寄语,感动地说:“我们一定会痛改前非,争取早日改过自新……”(三秦都市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