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难、收费贵一直是投诉热点,陕西省物价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修订了《陕西省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小区内停放交通工具服务价格按物业管理级别制定出最高限价。新收费政策本月开始实施,小区内露天临时停车半小时内免费。《管理办法》明确,物价部门制定的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为
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按月、次(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计价,小型车辆在一类停车场的室内停车场停放,如果按月来收取服务费,费用不得高于每月150元;在小区露天停车位停车,每月服务费不得高于80元;小型车在一类停车场的室内停车场停放,如果按次来收取服务费,每次收取费用不得超过5元。根据物价部门的解释,对于租赁费的收取,小区露天停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的,业主可以与物业协商确定,物业公司应定期向业主公布费用收取明细和支出情况,不得据为己有。有业主建议:职能部门可以介入监管,或出台相关罚则,要求物业必须进行公示,否则,业主根本无法享受知情权。
本报记者张莉(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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