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
据征求意见稿在监管措施方面规定,房屋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中介机构应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流程,并按价目表格式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方法和收费对象。中介机构在接受房屋买卖、租赁中介服务过程中,不得就同一房产交易再收取咨询费、看房费;按规定应由委托人支付的税、费,由中介机构代收代付的,中介机构应明确告知客户其金额和依据。凡未明码标价的收费,客户有权拒付。
代办贷款最高收费拟定400元
据介绍,西安市目前沿用的是1995年出台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内容较为宽泛,随着房屋成本、中介人员成本的加大,已不适应市场上所出现的延伸服务。对此,此次拟定的征求意见稿中提出,房屋买卖的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机构可在指导价上限以下(含指导价),按服务项目实行菜单式收费。即权籍调查,确定成交意向,订立交易合同等最高收费标准拟按照房产交易中心登记成交价的2%收取 (买卖双方各按照1%承担)。代办贷款最高收费标准为400元,单独办理产权过户拟定最高收取300元。
租房最高拟交月租金50%
会上获悉,租赁房屋的中介服务收费中介机构可在指导价上限以下(含指导价),自行确定收费标准。不论租赁期限长短,租赁中介服务收费均不得超过一个月租金标准。即租赁中介服务分别拟收取出租方和承租方1个月租金的50%。中介机构服务收费原则上由买卖双方或租赁双方平均分摊,买卖或租赁双方也可书面约定中介服务收费的分摊办法。
中介服务乱收费将查处
房屋中介服务收费实行收费证制度。收费证照一点一证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由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按照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发《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介服务机构的收费办证、年度审验工作。对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未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或对委托人进行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的,相互串通垄断或操纵服务市场,损害委托人利益的,未经备案擅自突破收费标准上限,以及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收费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予以查处。(记者高小雨 胡晓龙)(阳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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