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查看日志|返回日志列表

西安中小学放寒假时间公布 严禁学校组织补课

标签寒假  小学  考试成绩  综合素质  教育局  2013-01-13 12:07

本报讯(记者 司文)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全市小学将于2013年1月26日起放寒假,普通中学2013年2月2日起放寒假。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严禁学校寒假期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补课。

中、小学统一于2月25日报到

全市中、小学统一于2013年2月25日报到,2月26日正式上课,3月2日(星期六)上2月25日(星期一)的课。保育院、幼儿园原则上不放假,在孩子减少的情况下,保教人员可轮流休息。

不得在期末组织统一学业考试

市教育局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考试成绩一律以等级形式呈现,并充分体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各区县教育局和教科研机构不得在期末组织统一的学业考试、竞赛、测试活动,严禁利用考试成绩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及班级、学生排名。

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

各区县教育局、中、小学在放寒假前,要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对师生进行防震、防火、防溺水以及交通、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严禁学生到结冰的河面、湖面和水库玩耍、滑冰。同时,要做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安全等卫生防病及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常见传染病基本常识和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科学防范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

学校要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小学低年级不布置寒假作业。提倡小学高年级和初中学校布置有利于学生动手动脑、提高实践创新能力的活动类、实践类、探究类作业。积极倡导、组织中小学生参加健康有益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

公办教师不得参与有偿家教

严禁学校寒假期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中、小学生进行补课,不得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不得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对社会上非法举办的各类“奥数班”等培训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不得为各种补习班提供场地和条件。公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一律不得组织或者参与学生的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活动,不得在“奥数班”等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

各区县教育局要对辖区内的乱办班、乱补课现象开展集中督察治理,保证辖区内中、小学不出现违规补课现象。对顶风违纪的学校和教师,将给予严肃处理。(西安日报)

分享 553 次阅读 | 0 个评论

留下脚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