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外地工作,家在西安的丁女士家里一直没供暖,也没给物业交暖气费。最近,想回家住的丁女士被物业告知,要收50%的暖气空置费。
然居小区自己的家住。
最近几年,丁女士一直在陕北工作,虽然在西安买了房子,但一直没住人,也没交暖气费。最近因为陕北天气太冷,加之自己又怀孕了,于是她准备回西安市辛家庙附近的欣欣家园悠
丁女士说:“小区是集中供暖,而且是分户计量的,暖气费5.8元/㎡,算下来一个供暖季要2000多元的暖气费。我家在26楼顶楼,没暖气特别冷,所以就想看能不能只交后两个月的暖气费。但物业说要交4个月的,就是家里没暖气,每个月也要收50%的暖气设备运营费。我觉得这特别不合理。”
昨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暖气费是给热力公司代收的,只能在供暖开始前,业主缴纳供暖季的全部费用,不能从中间交。此外,不用暖气也要交50%的空置费(暖气设备运营费)。
西安市物价局价格监督举报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无论是集中供热还是小区自备锅炉,只要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用户,物业只能按总价30%的标准收取基础费。因为暖气费都是预收的,如果居民已经交的暖气设备运营费高于30%的标准,可以留好相关票据,向物价部门投诉,物价部门将对违规收费行为进行监督,督促物业向用户退还多收的费用。西安市物价局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
社区记者赵伯平(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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