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神木“房姐”龚爱爱依然“失踪”,而她以虚假身份在京所购买房产的共同所有人高引娥也浮出水面。
据朝阳法院前天通报,随着“房姐”的多个身份被曝光,朝阳法院发现,该院去年9月受理的一起因漏水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案件中,涉案被告之一竟然就是神木“房姐”龚仙霞。而该案另一被告人,与龚仙霞为涉案房屋共同所有人的高引娥,也有不止一个户口。
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这个高引娥与龚爱爱是老乡,同为陕西神木人,目前仅记者就掌握了“高引娥”的3个身份证号码,其名下拥有的高市值房产,除了北京外,或还涉及西安、海南。
记者从相关渠道查询后发现,高引娥其中一个号码为“14232519671011××××”的身份证发证地为山西省吕梁市兴县。而根据公安机关此前对龚爱爱的调查结果显示,龚爱爱其中一个身份证“142325196605053505”的发证地同为吕梁市兴县。
二者之间有无关联,还有待进一步调查。此外,记者调查发现,高引娥另一个号码为“61272219670908××××”的身份证发证地为陕西省榆林市神木县,其住址也在神木。
根据网络爆料显示,高引娥不仅在北京拥有多套房产,其在海南也有房产。
虽然上述爆料尚未被证实,但记者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发现,龚爱爱的这个“搭档”高引娥,在过去一年时间里,频繁搭乘飞机往返于北京、西安、榆林、三亚和海口五地。
前天下午,记者通过相关渠道查询发现,和龚爱爱关系非同一般的高引娥除了拥有法院透露的两个身份证外,很可能还有第三个身份证。
高引娥可能拥有的第三个身份证同为“612”开头,身份证号码显示其出生年月为1957年3月26日,与另外两个身份证号码显示的年龄,相差了10岁。户口所在地为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有信息显示,这个身份证号码,于1月17日购买了从西安飞往榆林的机票。
据《法制晚报》(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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