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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病后付费 一场“空欢喜”

标签看病  卫生部  央视新闻  直播间  2013-02-20 10:01
 18日下午,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先后报道了两则新闻,《山东公立医院改革:打破老规矩 先看病后付费》和《卫生部:今年我国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后者称,“来自中国卫生部的消息,今年中国将全面推行先看病后付费的制度”。这两则报道引发广泛关注。

  卫生部医政

司医疗管理处处长焦雅辉19日表示,卫生部倡导在有条件地区开展试点,但是,“先看病后付费”短期内无法全国推广,卫生部也从未提出过“全面推行”的要求。

  “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2013年又一次被写入卫生部年度工作要点。这一制度究竟何时才能全面实现?焦雅辉说,对此无法给出时间表,今年肯定是不可能的。

  据介绍,2009年9月,卫生部委托北京大学人民医院探索开展“先诊疗,后结算”新型付费模式试点工作。2010年1月发出《关于进一步改善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简化门急诊服务流程,积极稳妥推行“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据焦雅辉介绍,目前全国已经有青海、山东、河南等20多个省份在省级或地市级层面试点“先住院后付费”模式。参加新农合等医保的患者住院可不交押金,待出院时只需交纳全部医疗费用中由个人承担的相应部分,而归医保报销的费用则由医院与相关管理机构结算。但是,这种模式要在全国推行,一些基本条件尚不具备。

  综合新华社、央视等

  推行难点

  患者欠费逃费 医院风险大

  卫生部新闻办一位工作人员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先看病后付费”的难度非常大,除了经济原因,对医保报销水平和整个社会的征信体系建设都提出较高要求。

  “‘有条件地区’实在是太少了,目前只是在一些新农合覆盖的地区的县或市进行试点。”上述人士说,试点绝大多数是县级以下及县级基层医院,很少有大中城市的医院推行。而即使在试点地区,病种方面也限制很多,只有疗效明确、费用可控的病种才可能真正做到“先看病后付费”。该人士解释,在新农合覆盖的县级医院试点的原因在于:新农合归卫生部掌控(医保归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主管),政策易下达;看病医院等级越低,报销比例越高,因此即使患者欠费逃费,基层医院能获得的新农合补偿比例高,对医院的利益影响小;基层医院可以医治的病种较简单,能达到疗效明确、费用可控的要求。

  “我们的社会征信体系还不够完善。在‘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中,虽未出现大面积的恶意欠费逃费,但个别地区还是有患者逃费现象发生。若是没有医保的患者恶意逃费,医院不能获得医保补偿,也无法向患者追讨医疗费用。”该人士说。

  本报记者 刘苗(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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