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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今年申请救助须先过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关

标签家庭  新华社  申请人  核查  2013-03-03 11:27

  新华社发

  本报讯 (记者 程慧)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获悉,为杜绝当前存在的“人情保”、“关系保”、“骗保”和“搭车保”等现象,今年,我市将成立专门的核查机构,市民申请包括低保在内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项目时,将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

  各区县将建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平台

  今年,我市将进一步优化低保审核审批流程,加强对审核审批各个环节的监督,变结果校正为过程防控,确保发现问题及时纠错。目前,我市已经出台《西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从今年2月10日起,对申请救助的市民,核查机构须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在市上成立专门的核查机构的同时,各区县也将建立跨部门、跨行业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机构及平台。

  在低保对象居住地长期公示名单

  为扩大监督,我市将把低保申请过程中的民主评议环节由村居组织实施调整为由镇街组织实施,最大限度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避免“真正困难的群众评议通不过”等不正常现象,通过民主评议对低保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判定。我市将坚持在低保对象居住地长期公示低保人员名单,定期跟踪保障对象家庭变化情况,将不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真正形成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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