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机构改革职能、编制确定
制定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铁路局“三定”(定职能、定机构、定人员编制)规定和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2013年3月底前完成)
制定印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三定”规定。(2013年4月底前完成)
制定印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三定”规定。(2013年5月底前完成)
减少和下放一批投资审批事项。(2013年6月底前发布新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修改出台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
除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明确规定的外,取消达标、评比、评估和相关检查活动。(2013年6月底前完成)
减少、合并一批财政专项转移支付项目,下放一批适合地方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整合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职责等。(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提出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等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实行“宽进严管”的方案,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2013年6月底前完成)
明年:实施网络实名登记制度
2014年完成的任务包括:
取消国务院部门对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水平评价的事项,改由有关行业协会、学会具体认定。(2014年6月底前完成)基本完成清理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工作,发布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及收费标准并组织实施。(2014年6月底前完成)
整合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有关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监督管理。(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推动建立统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纳入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出台并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
出台并实施信息网络实名登记制度。(2014年6月底前完成)
完善金融账户实名登记制度。(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017年:建成信用信息统一平台
2015年完成的任务包括:
基本完成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出台实行一业多会的具体办法。
出台并实施以公民身份号码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
2017年完成的任务包括:
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记、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交通违章等信用信息的统一平台,实现资源共享。
基本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
基本形成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
基本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国务院机构职能体系。(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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