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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严打危害食品安全犯罪 举报黑作坊或奖3万

标签食品安全  食品  陕西省  西安市  公安厅  2013-05-15 09:03
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29-86166850、029-86166772

  电邮举报:shanxizhengzhi@163.com

  写信举报:陕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西安市北二环与朱宏路十字东北角,邮编:710006

  微博举报:

  http://t.qq.com/shanxizhengzhi

  本报讯 为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省公安厅从昨日起至今年年底,将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活动。

  此次省厅成立了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任务是严厉打击危害食用油、肉类、酒类、乳制品、调味品、水产品、儿童食品、保健食品、民俗食品等安全的犯罪活动;严厉打击在食品中直接使用违禁物质、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化学药物成分,以及在饲料、农药、兽药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犯罪活动;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病死猪”、“假羊肉”等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涉及药品、农资、建材、儿童用品等领域的假冒伪劣犯罪活动;以及坚决捣毁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

  为了加大公安机关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省政府已经同意在我省省、市、县公安机关专门成立打击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机构,在省公安厅设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专门机构,负责指导全省公安机关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工作,在市级公安机关设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在县级公安机关设立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省长助理、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杜航伟表示,公安机关要通过专项工作,不断提升我省食品安全水平,努力成就“舌尖上的陕西梦”。

  为鼓励广大公民积极参与“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专项行动,及时检举揭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省公安厅设1000万元举报资金,开通四种途径接受举报,并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举报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对举报人奖励。

  发现毒奶粉假羊肉等请您举报

  公民举报食品安全方面违法犯罪线索范围如下:(一)重点是婴幼儿、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重金属超标、添加非食用物质、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以及种养殖环节使用违禁药物的农畜产品方面的违法犯罪线索。(二)使用劣质原材料或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制售“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等违法犯罪活动;制售假劣乳制品、调味品、保健品、酒类、副食品等食品违法犯罪活动;生产、销售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的饲料、农药、兽药,明知饲料、农药、兽药中含有违禁物质而使用,以及在食品中直接使用违禁物质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三)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冒伪劣食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邮寄和快递等渠道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重新包装销售的违法犯罪团伙和网络。

  省公安厅对公民举报违法犯罪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安全。对公民直接举报食品安全方面违法犯罪线索,经查实并符合奖励标准的,依据举报时效、举报材料的详实程度、举报内容与查实内容相符程度,决定是否兑现奖励。奖励标准依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举报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确定,分四种标准对举报人给予5000至3万元奖励。

  今年以来全省破获食品案件115起

  自今年1月25日,全国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食品案件115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272人,刑事拘留192人,涉案价值7749.9925万元,捣毁食品犯罪“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60个,打掉犯罪团伙26个,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餐桌安全。(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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