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前把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
昨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正式发布了今年的养老金调整标准,厅长鬲向前要求全省各养老保险系统全力组织实施,确保1月31日前把调整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位,让130余万退休人员能按时领取。
调整标准
人均120元左右
自2005年起,我省依据国家政策,到今年已连续6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养老金水平也由平均604元提高到现在1000多元。
根据国家政策,今年养老金的调整水平为2009年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0%左右,并要对具有高级职称的企业退休科技人员、1953年底前参加工作的人员、原工商业者等退休早、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人员进行适当倾斜;对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其调整水平。按此规定,2010年我省月人均调整水平应为120元左右。
根据今年的调整办法,调整后,如果退休人员月基本养老金不足600元的,补足到600元;退职人员月退职生活费不足500元的,补足到5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2010年调整基本养老金后,其基本养老金水平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这次调整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有所倾斜
特殊人员
二、在执行第一条的基础上,将再作以下调整:(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相应管理权限批准的高级政工师和原劳动保障部门批准的高级技师,每人每月增加60元,其中,退休前享受教授级待遇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二)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60元。(三)按规定核准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60元。(四)对196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本次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水平在900(含900)元以下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900元至1000(含1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5元,增加后不足970元的,补足到970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1000元至1100(含11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增加后不足1065元的,补足到1065元;基本养老金水平在1100元至1200(含12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增加后不足1160元的,补足到1160元;基本养老金在12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增加后不足1255元的,补足到1255元。同时符合上述两款及以上的,则需要累加执行。
这样调整
退职人员
2009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发〔1978〕104号和陕劳社发〔2002〕77号文件规定办理了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退职生活费的企业退职人员,按第一条和第二条第(一)、(二)、(三)款规定的办法调整退职生活费,调整后,再对1969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并于2003年12月31日前退职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0元。
如何调整
退休人员一、200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按以下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缴费年限满整年后有余数月的,再加1年)。(华商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