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伍退役有多种优待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将建立健全征集高校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今后,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若参加我省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等优待。
报考人民警察学员的年龄将放宽至28岁;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分类给予适当加分或免试入学。此外,在基层服务期满,离岗但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将被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按照相关规定享受各项就业扶持政策,以便其及时就业创业。
见习补贴提至800元
从2013年7月1日起,我省把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贴标准统一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在陕求职的外省籍高校毕业生,将可在求职地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可以参加本地免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享受当地的就业扶持政策。吸纳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组织岗前培训的企业,将可获得相应的岗前培训补贴。其中小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费补贴标准,从现行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提高至100%;各类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企业,将获得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社保补贴。
经商可获多种扶持
据悉,今年起我省将为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毕业后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依据规定从事网络商品经营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的,可以享受鼓励自主创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允许将符合条件的自有住房作为工商登记注册的住所、经营场所,免收登记费及年检费;申办企业注册资本金在50万元以下的,允许零首付。
由高校主办的具有法人资格主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自主创业服务并经设区市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经高校提供反担保后,可获得为期2年,最高限额不超过4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扶持。
省政府要求
用人单位不得对求职者设性别限制
本报讯 省政府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意见中明确要求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坚决杜绝“被就业”现象。规范国有单位招聘行为,招聘信息、计划以及最终的招聘结果都必须面向全社会公开。
据悉,省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人员、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中,不得对求职者设置性别、民族等条件限制,招聘高校毕业生,不得以毕业院校、年龄、户籍等作为限制性要求。规范签约行为,任何高校不得将毕业证书发放与高校毕业生签约挂钩,确保毕业生按时毕业,坚决杜绝“被就业”现象。国有企业要将年度招聘计划和每次招聘信息、招聘办法、招聘结果及时提供给本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面向全社会公开。中央驻陕国有企业和省属国有企业及市以下国有企业,应分别在省、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公开相关招聘信息,切实做到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完善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确保高校毕业生在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岗位就业的公开公平公正。
本组稿件由记者魏鑫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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