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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劳动者将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将全省通用

标签西安  登记证  失业  就业  劳动者  2010-03-18 08:50
近日,西安市全面启动“就业实名制”工作,今后,西安市的劳动者将有望人手一本《就业失业登记证》(简称《登记证》),该证将全程记录劳动者就业、失业的状况。

  哪些人可以领《登记证》?

  据了解,需要领取登记证的人员主要包括:西安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招用的劳动者;达到法定劳动年龄,有就业愿望的本市城镇新成长劳动者(在校生除外);本市内转移到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者;在本市就业(含自主创业)的外省劳动者;本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和外省生源在西安市各级人才交流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大中专毕业生(含自主创业毕业生);其他应进行就业失业登记的人员等。

  《登记证》有哪些作用?

  《登记证》是劳动者在西安市境内失业、就业求职和参加社会保险的终身记录凭证,将全省通用。

  持证者凭此证可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一次性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小额担保贷款以及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办理失业就业登记、办理录用和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申领失业金等事务。《登记证》实施后,将不再发放《就业优惠证》和《失业登记证》。

  目前,西安市全面开展对失业人员的摸底工作,该证也将先面向失业人员发放,具体发放的时间尚未确定。下一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将对西安市的在职人员进行登记、发放《登记证》,届时劳动者都将拥有一本《登记证》,劳动者领取该证后,无论“就业”还是“失业”都会在该证上记录。 (记者 周艳涛)(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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