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明 实习生蔺朝晖)“道路越修越宽,过马路却越来越难。”在翠华南路钟研所十字等了半天才通过的李大妈抱怨说,“红灯亮了直行车是不走了,可是右拐车仍然通行,几乎没有车让人,走慢点儿根本就过不去。”
形中制造了过马路行人和右拐车辆“抢”道的景象。记者在北大街、含光路等地观察发现,主动避让行人的车辆很少。昨日下午2时许,友谊西路与含光路十字,虽不是早晚高峰期,但车流依旧如织。此处人行横道约20米左右,记者过马路时发现,短短10分钟内30多辆车不避让行人。
西安市区十字路口的红绿灯,大多不限制右行,这无
在附近上班的高女士说,这里几乎每天如此,早晚高峰过马路更是难上加难。“早晚车特别多,一个挨一个,就是不给行人让路,经常是红灯都快完了,人还没过去。”高女士说,有次她过马路,就是让右拐车耽误时间,结果走到路中间红灯就结束了,她被两辆直行公交车夹在中间,非常害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无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线)或交警指挥的路口时,应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减速行驶;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应停车让行;行经无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不仅是右拐车辆,当机动车遇到过人行道的行人没有通过马路而红灯结束时,直行车辆也应让行人优先通过。但开车多年的苏师傅认为,“不能仅说司机素质差,因为闯红灯、不走天桥的行人也不少。司机违章处罚严格,但处罚行人却很少,这样有失公平。”
昨日,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右转车辆不避让行人可记3分。但实际中,机动车和行人往往各有各的理,车辆和行人的路权都应该受到保护,所以暂时以批评教育为主。不过,无论是机动车还是行人,安全总是第一位的,双方都应该提高素质,多换位思考,相互谦让,共同保障大家的出行安全。(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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