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查看日志|返回日志列表

省民政厅晒2012年三公经费 共花费511.73万元

标签民政部  公务用车  社会服务  工作任务  社会管理  2013-08-08 08:48

本报讯 (记者赵蕾实习生王艺霖)省民政厅是省政府实施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之一,共有22项职能。这样一个服务部门,全年收入、支出情况如何?昨日,省民政厅就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向社会公示。

根据公示文件,2012年,省民政厅收入总计45137.89万元,支出45137.89万元。其中,除了 9951.50万元用来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等基本支出,另有21273.33万元用于各种项目。

另外,省民政厅在文件中详细说明了“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这一项内容总计花费511.73万元,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34.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6.85万元,公务接待费17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所花的34.74万元主要用于参加民政部及省政府组织的境外培训及考察业务。4批、7人次,学习内容包括社区建设、殡葬服务、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的306.85万元主要用于支出开展全省救灾、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儿童收养、区划地名管理等专项业务的公务用车产生的燃料、过桥、过路、停车、维修、保险等费用。

公务接待费170.14万元主要用于与民政部、省政府相关部门、兄弟省份民政部门工作汇报、业务交流、专题研讨、检查指导等工作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公务接待费用。(三秦都市报)

分享 409 次阅读 | 0 个评论

留下脚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