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现有60余万株被誉为“绿色活化石”的古树名木,但其中12%左右的古树名木濒临死亡。昨日上午,《陕西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这意味着,遍及全省11市(区)的60余万株古树名木,今后将有“法宝”护身。
我省有3万株千年古树
条例对何谓“古树”、何谓“名木”进行了明确界定,即“古树”是指树龄在一百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珍贵、稀有树木或者具有重要历史、文化、科学研究价值和纪念意义的树木。
根据该条例,古树根据树龄500年以上、500年~300年、300年~100年三个区间,分别实行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制度;名木实行一级保护。古树名木一经认定,政府要设立标志,悬挂保护牌;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古树名木资源定期进行普查,统一登记、编号造册,制作完整的古树名木图文数据档案。同时,要求全省古树名木资源审查工作要每十年开展一次。
“树龄只是评估古树价值的一个方面。”省人大常委会环工委相关工作人员建议,在评估古树价值时,还应综合考虑树种、特定生长地等因素,特别是我省还有3万余株千年以上的古树,具有很高的自然科学和社会历史价值,应在保护时区别对待。
擅移古树最高每株罚2万
据调查,移植古树的死亡率在40%以上。省林业厅副厅长高永民说,移植古树违背树木适生规律,加上采挖、运输过程造成的伤害,导致大量古树名木不能移栽成活。
针对此,条例要求古树名木的移植须符合“科学研究需要”、“技术设施建设或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无法避让”等四个特殊条件。移植时,还须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批通过后,方可移植。在此期间,还须对古树名木的移植登记、养护进行对接。条例规定,擅自移植古树名木的,将被处以每株5000元~20000元的罚款;造成古树名木毁坏死亡的,要按古树名木经济价值处以1~5倍的罚款。
新闻背景
保护古树西安先行
根据全国绿化委员会公布的情况,陕西古树名木数量之大、种类之多、内涵之深、形态之美,为全国之首。其中黄帝陵皇帝手植柏、白水“字圣”仓颉手植柏、枣园毛泽东手植丁香、枣园邓小平手植银杏都很有名。
我省2002年调查统计发现,全省共有著名的古树名木60余万株,29个古树群,56科,166种,范围涉及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然而,因生长衰弱、濒临死亡的有7万多株,占总数的12%。
据了解,根据全国绿化办发布的2009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目前全国仅有安徽省和西安市出台了《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已于去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西安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为制定全省性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提供了充分的实践经验。
本组稿件记者王丽实习生陈梦阳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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