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光大证券证实,成交金额1000万元的一笔国债交易出现“低卖高买”怪象,被指倒贴11万元卖了1000万元国债。尽管光大证券称公司正与对手方沟通并协商处理,但市场仍然一片质疑声。
昨日晚间,有媒体报
1000万金额较小 难认定资金链断裂
低价卖国债,是否光大证券资金链出问题了?
“光大的借口总是很多,这不是闹笑话吗?”财经评论人士皮海洲认为,在债券市场1000万算是小意思了,就算被大机构买走,一般只需要登门道歉就行,协商之后是有可能退还的。而屡出问题会被认为交易软件太差劲,影响其品牌形象。
“只是单纯的操作失误,跟资金链应该没什么关系。”西安一家券商投资顾问余先生表示,银行间债券市场经常会出现类似问题,不过这种交易有时是可以撤销的。低价卖国债被曝光放大,主要是上周五的“乌龙指”导致市场对光大证券操作比较敏感。出现“乌龙指”,显示其风控水平相对落后,光大证券风控部门应负主要责任,监管层反应过慢,也应有所交代。
一再犯错暴露监管漏洞 品牌备受打击
在上周五乌龙指事件后,光大证券已经处于风口浪尖,但再次乌龙,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表示,上周五光大证券的操作失误,以及在随后期货市场的做空行为,给监管层出了难题,其自身的合规管理备受质疑,因此需要有人负责。首先是券商的合规部门,作为证券公司的一个核心部门,合规部门应该审核投资策略和经营风险,但这次事件说明其把控能力不足。其次,光大屡屡犯错也跟监管及运营团队有关。
余先生认为,低价卖国债并非是监管层(上交所和证监会)监管不力,因为监管层也不是万能的,由于金融创新,监管又比较滞后,出现这种事情并不奇怪,即使在资本市场发达的美国等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就看处理方式了。
财经评论人士叶檀也认为,“8·16事件”更深层问题在信用特权与内幕掩护下的补救交易。补救阶段,没有部门向市场发出警告,没有暂停交易,没有取消光大证券的合约,而是允许光大证券继续以内幕交易的方式挽回损失。因此,光大证券不可原谅。
事实上,光大证券的品牌形象屡出问题。今年6月20日,光大证券发布公告称,因保荐天丰节能项目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这是证监会启动IPO企业核查后,光大证券因保荐项目出现问题第二次上榜。“既然证监会说‘乌龙指’只是个别事件,那意味着准备给一个改过的机会,就看光大证券怎么表现了。”皮海洲说。
本报记者 黄涛
光大连发公告 所购股票暂不减持
昨日早间,光大证券就“乌龙指”事件连发三份公告,称对于“8·16”所购股票将暂不减持,期指则会择机平仓。
光大证券公告称,8月18日晚间,公司分别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对光大证券立案调查的通知书、上海证监局关于在2013年8月19日至2013年11月18日期间暂停公司策略投资部证券自营业务活动的事先告知书。经光大证券申请、上交所同意,公司股票2013年8月19日继续停牌一天,8月20日复牌交易。
公告称,为平稳处置8月16日因公司策略投资部门套利交易系统事故而购入的股票,以及为对冲风险而购入的股指期货合约,公司决定在制定并公告处置方案前,不会减持上述已持有的股票。 综合
■分析
光大乌龙或留4大后遗症
后遗症一:证券机构或面临风控专项检查
光大证券事件不仅让众多的投资者伤痕累累,也让金融风险控制问题再次暴露,让正在进行的金融创新陷入尴尬的境地:如此次事件会不会影响到券商业务创新?即将推出的国债期货会不会再度延期等等。
有券商人士指出,市场此前低估了机构只用部分资金就可以撬动大盘的能量,金融市场上“小概率事件”所带来的风险不可小觑。因此,预计证监会下一步可能展开对基金、券商等投资机构风控合规的专项检查,部分券商新的衍生品业务可能受到影响。 综合
后遗症二:基金下调光大证券估值
鉴于光大证券股票因重大事件临时停牌,南方基金、泰达宏利基金、申万菱信等多家基金公司纷纷表示,对自己旗下基金持有的光大证券股票估值进行下调,下调幅度超过了一个跌停板。
这意味着这些基金公司一致认为,光大证券复牌后至少会迎来一个跌停板,市值就会蒸发64亿元以上。不过市场人士认为,基金公司的预计过于保守,光大证券短期将面临至少两个跌停,因此重仓基金极有可能遭遇基民赎回。
由于光大证券16日下午停牌,其持有人没有逃脱,市场人士预计,持有光大证券的投资者,心理上需要承受短期至少下跌20%的结果。
本报记者黄涛
后遗症三:持有股票当心被减持
在光大证券事件发生后,就有股民担忧该公司可能因为自营亏损或者罚款赔偿等出现资金问题,而变卖手中持有的证券,从而拖累相关公司股价。
光大证券发布的公告称,按照8月16日的收盘价,当天交易的损失约为1.94亿元,其对公司造成的最终损失以及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程度还可能随着市场情况发生变化而更大。
而且本次事件导致8月16日公司“权益类证券及证券衍生品/净资本”指标超过了100%的监管红线,公司可能因此事件面临监管部门的警示或处罚,从而可能影响公司业务拓展和经营业绩,本次事件亦给公司品牌声誉及市场形象带来负面影响。 综合
后遗症四:索赔股民人数持续增加
记者获悉,因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受损并寻求赔偿的投资者人数还在增加,而国内部分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投资者律师已经成立了“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受害者维权律师团”。
证券维权律师、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厉健表示,光大证券此次赔偿金额必须高于违法收益,否则会有更多证券公司和投资机构效仿。
本报记者黄涛(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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