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物业开了我家门擅自换锁芯
昨日下午,记者和王先生来到他家所在的32号楼,他拿出钥匙却始终开不了门锁。“锁芯已经被换了。”王先生说,锁芯是物业换的,而且还在门锁的下方钉了一块木板。
王先生说,23日下午,他接到小区物业管理处的电话,对方说,22日晚上,因为修水管需要,在联系不到他的情况下就请开锁公司打开了他家的房门。“后来经过检查,发现漏水部位不在我的房间,而是位于4楼和5楼的夹层中。”王先生说,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物业查看完毕后又更换了锁芯。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物业曾给业主王先生写了一个情况说明,表示歉意。但王先生和妻子还是感觉很别扭,物业办在未经他们同意的情况下,就可以擅自开门换锁,“真是太没有安全感了。”
物业:当时情况很紧急做法欠考虑
记者来到华清园小区物业客服中心,物业办副主任邱田田说,当时情况紧急又联系不到业主,他们就开锁进入了业主家查看。
邱田田说,22日晚上7时许,王先生家楼下的业主打电话到物业客服中心说他家卫生间漏水,维修工到该业主家查看发现是卫生间顶部渗水。于是,维修工来到4楼,发现家里没人。5楼业主家的卫生间水管则是封闭的,不方便打开。而总阀所在的1楼这户人家也没人。随后,物业工作人员调出了4楼业主王先生当时购房时留下的电话。“一个座机电话打不通,另一个手机号码打了一次无人接听。”邱田田说,当时3楼业主家反映漏水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他们考虑可能是爆管了,就让维修工用锯条在王先生家的门上打开一个小口,但发现房门是反锁着的。无奈之下就请来了在派出所备案的开锁公司打开了王先生家的房门。
“当时在场的有物业值班人员、维修工和3楼业主。”邱田田说,当时她也跟着进去了,刚开始他们以为是个毛坯房,后来在餐厅发现堆有实物。出于安全考虑,他们花50元钱给王先生家换了锁芯,“钥匙在我们这里,待清点查明物品后再交由业主。”
邱田田说,她在物业办工作了6年,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她承认当时考虑欠妥。
律师:物业侵犯了业主住宅权
“紧急避险”才可以破门
陕西博硕律师事务所张富俊律师认为,物业公司未经业主同意,私自开锁进入,明显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利,物业公司必须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刑法》还规定有“非法侵入住宅罪”。“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就是因为公民住宅不受非法侵犯是每一个公民最基本的生存权利。”张富俊说,就此次事而言,物业公司在未经主人许可、无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毁坏门锁进入他人住宅,即使其目的在于检查修理水管,但依然侵害了他人的住宅权,必须承担侵权的法律责任。若以此为由随意侵入他人住宅,那每个公民的生存权、住宅权将处在极度不稳定的状态。
张富俊律师进一步分析说,如果出现了重大险情,如燃气泄露、火灾事故等,物业公司的行为则可依据“紧急避险”而取得合法性。
所谓“紧急避险”,就是指为了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紧急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种小利益的行为。
物业公司在采取“紧急避险”措施时,同时应注意采取给业主带来最小财产损失的方法,在破门进入业主家中时,最好能有派出所、业主委员会等相关人员在场见证。
另外,对于因避险行为给业主门窗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据我国法律规定,物业公司采取的措施如无不当则不需承担责任,而“紧急避险”行为的受益人则应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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