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游易旅行网获悉,截至4月2日17时30分,国航、深航、川航、海航、金鹿航空、大新华航空已经下发了调整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的通知,从6日零时,800公里以上航段由50元降为40元,800公里(含)以下航段不变仍为20元。
通知显示:成人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收取40元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正常票价50%购票的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以及军残、警残旅客,800公里(含)以下航段每位收取10元燃油附加费,800公里以上航段每位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按成人正常票价10%购票的婴儿,免收燃油附加费。
游易旅行网机票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航空公司的通知,4月6日前销售的机票仍按原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6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销售的机票,一律按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6日前销售的定期机票,变更到6日以后的航班,如涉及换开的机票,一律按新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未涉及换开的机票,按原标准征收燃油附加费。旅客退票时,燃油附加费按实际收取金额退还旅客。(西部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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