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治燕)许多小区或城中村的人,都在自家窗户上设置霓虹灯广告,但今后这样做也许会违法。
证陈述人,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对于利用住宅建筑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加以限制但不能完全禁止。”西京大学教师杨彬权认为,由于住宅建筑的所有权归所有人,如果严格限制利用住宅建筑设置户外广告,在实际操作中会面临很大困难,因此只要设置的户外广告对社会不产生严重危害,公权力一般不应介入。但也有陈述人表示反对,一广告公司创始人刘嘉楠认为,许多小区的业主在自家窗户等地方肆意设置霓虹灯户外广告,整晚闪烁,很影响周围人的生活,应该禁止。
昨日下午,西安市法制办召开《西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来自西京大学、西安市城市设计规划研究院、以及部分广告公司代表等学界业界的11名听
会后,西安市法制办主任白正谊说,法制办将认真考虑所有人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草案》内容。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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