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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9月,女儿北大毕业要出国。出发前,王先生夫妇在北京大学附近一家工行网点办业务,“工作人员推荐我们办信用卡,并声称可提前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存入。”13日上午,王先生说,当时觉得还挺方便,他就为女儿办了一张,并将5000元人民币存入美元账户。
出国前,女儿曾用这张信用卡在网上支付了500元机票钱,“出国后,我女儿才发现这张信用卡在英国根本不支持,所以一直没再用过。我女儿出国后手机一直没变过,可也没有接到过工行的任何电话或者短信。”王先生讲,女儿认为卡上已存入5000元人民币,因而对透支500元没太在意,直到日前女儿回国。
“前段时间,我女儿突然接到工行的信息,说由于未及时还500元透支款,现在本息已累积3971.78元,希望尽快还款,否则将影响个人信誉度,并冻结了当时存在卡内的5000元人民币。”这条短信让王先生非常吃惊,“直到欠款金额高达4000元才通知,我们认为工行的风险处理程序有问题。更何况我们还存了5000元呢!”王先生说。
工行网点:
滞纳金加利息计入本金
13日上午,记者与王先生一起来到雁塔西路与翠华路十字西南角的一家工行网点咨询,该行李姓行长查询该信用卡交易信息后说,系统内只能查到2011年9月以后的款项来往,确实没有交易记录,只是每月1号和25号分别产生两笔钱,“这两笔钱应该一笔是利息,一笔是滞纳金。”李行长解释,每个月最晚还款日是25号,超过这天就计算上期未还金额每天万分之五的利息,如果没有还够最低还款额,还要收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5%滞纳金。
李行长打出了一张“查询信用卡交易明细”账单,上面显示2011年9月25日,产生一笔40.96元的金额,而账户余额为-916.93元,而后每月两次金额打入,账户余额也不断负增长,根据金额计算,每笔金额均加入上月本金,而最后一项是2013年9月1日,账户余额已达-3971.78元。“每月两次产生的利息和滞纳金都计入上月本金了。”
李行长帮助王先生拨通了工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电话,工作人员表示,信用卡中心已登记受理此事,会尽快处理,并在3天内答复王先生。
信用卡中心:
账户间不可冲抵还款
昨日,记者就此分别咨询了交通银行和建设银行的专业人士了解到,交行和建行的信用卡同一账号下也可以设不同币种账号,而不同账号之间相对独立,一般情况下,一个账号内欠款,其他账号内即便有余款,也不能自由兑换予以冲抵欠款。“我们行这两年开发了新软件,如果申请,不同币种之间可以实现兑换还款。”交行李女士说。
王先生拨打工行信用卡中心客服电话咨询,对方答复,预存的5000元账户与透支账户不相干。
“早几年工行推出过同一信用卡账号下可同时开设美元账户和人民币账户,两者相对独立,美元账户内存入金额可以方便在国外使用,但在人民币账户有透支欠款的情况下,相对独立的美元账户无法自由兑换后偿还欠款。”工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说,“没听说外币账户内余额可以还人民币账户欠款。”
“既然说我们存入的5000元与透支账户是两码事,那为什么要冻结5000元?”王先生质疑道。
律师提醒:办信用卡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严格来说,银行可能没有多大过错。”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律师余伟安说,信用卡是金融领域的一个特殊产物,银行和用户之间的权利义务是由合同来规定和规范的,超期还款的惩罚往往很重,过错与否主要看双方合同的约定。“至于通知义务应该也不是法定的,因为各个银行关于短信提醒业务的收费规定是不同的。”
但余律师认为,法律上有一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银行方应该在客户受到巨大损失之前给予适当提醒,不能仅考虑自己的利益而忽视广大客户利益,从这一点考虑,银行方也应该存在过失。
余律师提醒,广大市民在办理信用卡时要尽量详尽阅读合同,以免因不了解而使自己利益受损。
本报记者杨德合(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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