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房管局获悉,依据国务院及陕西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近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相关配套措施,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断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解决3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据即将在6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2010年及“十二五”期间,我市每年将新增建设用地120亩,新增廉租住房25万平方米、5000套,合计新增廉租住房150万平方米,解决30000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基本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意见》规定,对外来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四区一港一基地”以及沣渭新区、泾渭新区、大明宫地区、大兴新区、纺织城地区等,各管委会或改造办公室要根据区内用工的实际情况,制定2010年~2015年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建设规划,落实土地,落实资金,统一建设面向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住房,并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计划到“十二五”末,基本解决上述区域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
每年新增1000亩地建经适房
同时,建设面向中低收入家庭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在每年新增住宅建设用地中,确保不低于1000亩建设用地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由各级国土管理部门负责落实。
继续支持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的前提下,经市政府批准,利用自有土地组织建设单位职工住房。计划到“十二五”末,基本完成全市单位职工住房建设任务。
本组稿件除署名外由记者赵辉采写
建设情况纳入年底综合考评
为了确保项目顺利进展,市级相关部门将大力支持区县职工住房建设,在土地报批、住房公积金贷款等环节,开设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同时,市政府也将加强年度考核。将各区县职工住房建设列入各区县年度目标任务,把各区县职工住房建设完成情况,作为市考目标之一,纳入各区县综合考评。记者张瑾(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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