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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教体局原局长王福平受贿63.5万被公诉

标签购买商品房  教育系统  建设工程  幼儿园  检察机关  2013-11-10 12:43
本报商洛讯 (记者张红中 通讯员杨文芳) 柞水县原教育体育局局长王福平在教育系统学生辅导教材征订、学校工程建设和教师调动等方面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郭某等21人贿赂共计63.5万元,被当地检察机关依法批捕,近日王福平涉嫌受贿罪被商南县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据商南检方介绍,王福平自2006年7月至2013年5月担任柞水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从2008年5月至2013年春节前,在柞水县多所学校宿办楼、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建设工程,辅导教材征订、消防器材采购以及教师调动等方面多次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21人贿赂共计63.5万元,用于购买商品房、商铺首付及个人日常花销。

  据悉,案发前,王福平今年6月已调任柞水县人社局局长,案发后被当地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并批捕。(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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