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西安11月15日电(魏鑫) 为了确保西安“治污减霾”及“冬季保卫蓝天行动”的工作落实到位,西安市环保局从10月下旬起,在西安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燃煤设施专项执法检查,并对部分大气类重点污染源企业进行了烟气监测。11月14日,西安市环保局发布了《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近期燃煤设施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以下简称《通报》),《通报》指出,被检查的53家燃煤单位仅3成企业燃煤合格。
53家单位共采样41份
10月21日至22日,西安市环保局对西安市53个单位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进行检查,共采集煤样41份。
本次检查因在采暖季之前,被检查53个单位中,锅炉运行的单位共20家,其余大部分锅炉处于停运状态,计划到11月15日采暖期开始时运行锅炉。
从检查情况看,大部分企业燃煤锅炉完成设备检修,部分企业烟气净化设施提标改造项目正在进行。各单位能按要求对煤场采取防治扬尘措施,在用锅炉脱硫除尘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在线监测设施显示正常。
8家单位烟气监测5家超标
《通报》指出,本次执法检查共对8家单位烟气进行了监测,共有5家单位烟气超标,其中二氧化硫超标企业为3家,烟尘超标企业1家,氮氧化物超标企业1家。
二氧化硫超标企业3家,分别为西安国维淀粉有限公司,西安城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凤城站,中航工业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烟尘超标企业1家,为西安尧柏水泥有限公司。
氮氧化物超标企业1家,为西安蔡伦造纸有限责任公司。
41份样本13家灰份、硫份双超标
本次执法检查共采集煤样41份,根据煤质检测结果显示,煤质合格单位仅14家,企业使用煤质较低。
检测不合格企业中,灰份、硫份双超标企业13家,煤质超标的企业有西安市城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凤城站、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临潼区绿源热力公司、长安新区热力有限公司等单位。
3家单位煤质、烟气双超标 最高可罚13万
《通报》指出,被检测的53家单位中13家单位灰份、硫份双超标,5家单位烟气排放超标。其中,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城北供热有限公司凤城站、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不仅烟气监测超标,而且煤质也超标。
“根据同一种违法条件下按最高限处罚,这三家单位最高将面临13万元罚款。”西安市环保局环境监理处林科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西安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煤质超标含硫份超标、灰份超标,其中灰份超标按1万处罚,硫份超标按3万处罚;而烟气超标处罚标准为1万到10万,一般按最高限10万处罚。
西安市环保局:对违法企业实施重处罚
对本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西安市环保局要求各分(县)环保局对本辖区违法企业实施重处罚,并督促实施整改,督促企业更换优质燃煤。
其中,对烟气监测超标且煤质超标的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城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凤城站、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罚,并立即更换优质燃煤。对本次检查中监测烟气达标,煤质超标的企业责令储备优质燃煤,在出现重度污染天气时使用,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对中化近代环保化工(西安)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城北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凤城站,西安市临潼区绿源热力公司,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太华供热公司,存在扬尘污染等违法行为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要求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标定,确保在线监测数据正常。西安国维淀粉有限责任公司重新设置烟气监测口,确保烟尘监测进行。责令两家单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11月20日前向市环境监理处报告。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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