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的李某(右一)头染黄发,衣着时尚,看上去比17岁的丁某(左二)还要成熟 本报记者 李振 摄
安康乘警支队近日根据举报,破获了一起拐卖少女案件,此案共涉及7名少年男女。被拐卖的少女中最小的只有15岁,一名17岁少女曾被认为是拐卖帮凶,但经警方仔细盘查,发现她是一名蒙在鼓里的被拐卖者,而令人震惊的是,一名14岁的女孩,竟在拐卖行动中起了重要作用。
两少女逃下火车报警
6月14日9时许,安康乘警支队接湖北襄樊车站派出所通报:6月13日上午11时许,湖北襄樊、云梦车站派出所分别接到旅客向某(女,16岁,旬阳城关二中学生)、王某(女,15岁,旬阳城关二中学生)报警称:两人被一伙人共3女2男以带其到安康游玩的名义诱骗,从旬阳车站乘坐K768次(汉中-广州)列车去广州。接报后,乘警支队立即向值乘的一大队广州三组乘警长郭军通报,要求立即在车厢内查找。当列车运行至长沙至衡阳间,乘警在4号车厢将5名嫌疑人李某(女,14岁)、王某某(女,16岁)、丁某(女,17岁)、王波(男,19岁)、李国仓(男,24岁)查获,5人都是旬阳人。
6月17日,据安康乘警支队副支队长吕昭琦介绍,向某和王某是13日下午6时30分从旬阳被诱骗上火车的。当时向某和王某在街头被5人强行拉上出租车前往火车站。这5人当时告诉向某和王某要带她俩到安康玩。当列车开动后,向某发现离安康越来越远,正逢列车员查票,感觉不对劲的她就在襄樊火车站下了车,逃出出站口向警方报案。而王某因当时睡着了没下车,醒来发现向某不见后,感觉不妙的她随后也在云梦车站下车并报警。而在向某下车后,5人中的李某和王某某还下车去追,但向某已出站,两人才悻悻而返。
三人因拐卖少女被警方刑拘
据悉,被擒获后,乘警于14日晚9时许将5疑犯和相关调查材料移交广州铁路警方处理。而向某和王某已被家人从湖北接走。吕昭琦表示,经过调查,此案中涉及的5名女子都互相认识。目前掌握的情况是丁某并不是疑犯,她也是个受害者,她一直不明白这是一次拐卖案件,反倒以为是真的出去玩。可以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目的是将3名少女(向某、王某、丁某)拐卖到广州强迫卖淫。而1995年8月1日出生的李某虽然只有14岁,但在这次犯罪事件中起了重要作用:她和王波谈着朋友,同时与王某某一起唱“双簧”,使丁某相信一行人是去李某的广州亲戚家玩。
因李某不满法定年龄没有被警方追究刑责,她18日与丁某同车返回安康。其他3人已被广州警方刑拘。
■记者对话14岁少女
做这事现在感到后悔
18日上午8时30分,拐卖少女案中14岁的涉案人李某和另一名被拐卖者——17岁的丁某从广州返回安康。
记者在车站治安室见到李某。李某染黄色头发,穿着打扮时尚,举止成熟,只是眼睛还能看出一丝稚气,怎么看也不像一个14岁的辍学孩子。
记:这事(拐卖少女)你是否开始就知道?
李:我一开始不知道,李国仓(另一疑犯)后来才给我说去广州找桑拿城打工,我就相信了。
记:你怎么会想着拉上向某和王某,你们不是同学吗?
李:向某和我同一年级,她在四班,我在六班,(沉默)李国仓要我找几个人一起去。
记:你知道是去广州,为什么骗向某和王某说是去安康?
李:因为安康近,她们可能会听我的话去。
记:向某下车后你为什么还去追她?
李:我是担心她中途下车没有钱回家,不是想追她回来。
记:做这事现在后悔吗?
李:后悔(双手捂住脸,哭了起来)。
李某的父亲专程从旬阳赶来接女儿回家。他说女儿在去年10月份就辍学了,前几天其母亲给她500元钱,是让她给当地一家超市交押金,没想到她带着钱跑了。他来领回孩子,看能否有学校愿意接收,他想让女儿继续上学。本组稿件由本报记者 李振 采写(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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