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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琐事狠心挖掉妻子眼 日前被判十四年

标签琐事  狠心  丈夫  妻子  2010-06-22 08:59

本报讯(李鲲鹏 记者 张亮)两地分居的夫妻在电话里发生争执,丈夫一怒之下喝了半瓶白酒后,乘车从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到妻子所在的西安市长安区,在厮打中用极其残忍的手段挖掉妻子左眼。日前,这位残忍的丈夫被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

2009年7月21日17时30分许,李某因琐事与妻子郑某在电话里发生争执,一气之下喝了半瓶白酒,而后乘车从商洛市镇安县来到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街办长里村妻子经营的美容美发店,扬言要挖掉妻子眼睛。在美容美发店女厕所里,李某首先将妻子按倒在地上,并用随声携带的水果刀划伤妻子左眼,又将妻子拉到院子里,两人顿时扭打在一起。李某把妻子压在身下,说要挖了妻子双眼,妻子郑某用双手紧紧捂住双眼,但还是没能捂住。李某的手指从妻子双手之间穿过,挖出了妻子的左眼,造成郑某五级伤残。

日前,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不能正确处理夫妻矛盾,用特别残忍的手段致使妻子重伤,并造成严重残疾,李某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某所犯罪名成立。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且赔偿郑某附带民事损失8万余元。(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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