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刚) 7月19日上午10时,加快建设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推进大会在杨凌隆重召开。省委、省政府提出,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使杨凌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农业科技创新型城市。
5~10年成为农业科技创新型城市
科技部有关负责人在会上宣读了《国务院关于支持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批复》,同意科技部、陕西省人民政府继续办好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总体思路。
批复同意采取措施支持信息化社会化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现代农业产业化示范;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与服务创新;加强农业科技合作与交流等五项政策措施。在条件成熟后,支持在杨凌示范区设立出口加工区、商品期货交割仓库和开展股份报价转让试点。
省委、省政府在贯彻落实《批复》的意见中指出,力争通过5~10年的努力,把杨凌示范区建设成为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农业科技创新型城市,为引领和支撑我省以及干旱半干旱地区现代农业发展发挥重要作用。
到2020年,杨凌示范区在良种繁育、生物技术、农业节水、生态修复等领域取得一批在国内外领先的重大科技成果和技术,集聚创新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70%以上,年示范推广效益230亿元以上。与此同时,工业化、城市化同步推进,自身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收入显著提高,率先在全省实现城乡一体化。
启动杨凌设市工作
按照杨凌示范区发展的目标定位和总体思路,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大力推进杨凌次核心城市建设等九项共35条支持办好示范区的具体措施。
根据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启动杨凌设市工作,推动行政区划调整,促进人口和产业集聚。编制并实施杨凌次核心城市建设规划,大力推动城市化进程,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口达到30万人,面积达到35平方公里以上,成为西安大都市圈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省级基本建设资金中设立专项,支持杨凌改善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城市载体服务功能。加快渭河两岸杨凌段的合作开发,搞好城乡绿化、美化,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建设生态最宜居的现代化中等城市。
理顺杨凌示范区司法体制,筹建杨凌示范区中级人民法院、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杨凌示范区分院。(西安晚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