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重庆户籍改革的措施相似,陕西省也明确提出了进城农民“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会保障”的原则。
但“土地换户籍”的做法,存在颇多争议。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王太元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在中央历来的文件中,从来就没有过所谓“土地换房屋、换保障”这样的方式,而是提出要“实现城乡一体化”。
针对户籍改革如何与“城乡一体化”实现契合,王太元已经设计好了一张政策路线图。
《21世纪》:“土地换户籍”的做法已经在多个地方的户籍改革中实施,你怎么看这种改革方式?
王太元:这样的改革方式,我只能说:思路错误,没有出路。
户籍作为人口管理的措施,这是全世界都有的,但我们的问题就是把越来越多的利益与户口捆绑在一起。我们之前也进行与户籍有关的改革,但本质上无非就是把这些利益捆绑给不同的人而已。
现在不少地方所进行的这些改革,仍然是这个思路,户籍仍然与多种利益捆绑在一起,只不过这次又分配给了不同的一拨人罢了。
我认为,不剥离捆绑在户口上的利益关系而进行所谓的“户籍改革”,无法实现改革的最终目的。
《21世纪》:如何着手,才是正确的触及到户籍改革的核心问题呢?
王太元:我认为核心问题应该是公共财政制度的改革。因为任何与户籍相关的利益上的不公平,归根到底还是由公共财政支持上的不同导致的。
我们财政改革的最终目的,是要使财政的转移支付直接面对个人。
这个其实很简单,以教育为例:一个学生每年上学需要多少教育经费是可以算的出来的,那么国家就直接针对学生个人进行财政拨款。这样才能实现教育经费随学生的转移而转移。
但我们现在的财政制度不是这样。国家的财政经费首先是拨给一个地方,然后再由地方去具体分配给各个部门。这样首先难以保证经费落实到最终需求者身上,而且也无法实现在不同地区之间的自由转移。从而造成目前这样一个局面:各地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资源重新分配困难重重,从而通过户籍管理限制学生的就学自由。
《21世纪》:既然找到了问题的关键,应该如何去具体地实施?
王太元:关于这个问题,我有这样一个路线图。
首先是整体筹划。这个依据就是2008年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然后改革不同户口捆绑不同利益的制度总病根,以最终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用统筹的规划去比照我们的实践,看看不公平具体是表现在哪个方面,又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其次是分“部”实施。通过整体筹划,找到哪个部门有问题,然后由哪个部门去解决。教育的问题由教育部门去解决,劳动的问题由劳动部门解决,而不再仅纠缠于户籍管理部门。
第三个就是稳步推进,制定出时间表。找出各个涉及户籍的不公正部分,并规划好具体改革步骤,同时将改革的方案对社会公开。
《21世纪》:过去我们的户籍改革不是由公安部门牵头?这样由一个部门牵头不是更有效率吗?
王太元:我已经说过,户籍改革的问题并不在户籍本身,而是与此捆绑在一起的各种利益。这就涉及到太多的部门。由一个部门牵头根本没法去协调这么多的利益,最后只能是什么问题也解决不了。
所以我说分“部”实施,分头改革。这样各个部门逐步在各自的领域实现了公平,最终整体上也就公平了。(二十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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