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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600万村民5年进城落户 符合条件限期办好

标签村民  条件  限期  落户  2010-09-17 08:58
本报讯 (记者郭欣 实习生郭小慧 马珍) 从现在开始,您要是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就可以持县级人民政府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材料,到基层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基层派出所会在规定期限内为您办理,并且不需缴纳规定项目外的任何费用。

  推进有条件农村居民进城落户是省委、省政府加快全省新一轮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5年时间内,将有600万符合条件的农村居民进城落户。为推进此项工作,省公安厅成立了以厅长王锐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专人到各级政府农村居民进城落户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同时,省公安厅要求公安机关简化办理程序,规范办理流程,做好政策宣传和落户办理工作。各级公安机关包括基层公安派出所,要在醒目地方公开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办理事项,设置专门窗口,确定专人办理。办理农村居民进城落户工作中,不得另设其他任何条条框框,除收取必要的工本费等规定费用外,不得借机乱收费。对在办理过程中故意刁难群众、对群众耍态度、乱收费等行为和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省公安厅还将在近期在全省举办为期一个月的户籍民警专题培训活动,各地也要开展类似的专题轮训,熟悉办理程序。同时,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开展第六次人口普查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本地有条件农民进城落户摸底调查工作,明确近期可以进城落户的重点人群。(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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