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均可支配收入居22位
根据从2012年四季度起实施的城乡一体化居民收入和消费调查,经国家统计局评估认定,2013年,陕西居民(城乡一体)人均可支配收入14372元(全国18311元),在31个省(市、自治区)中居第22位。
去年,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上年增长11.5%(全国增长10.9%),增速较全国平均水平快0.6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8.3%(全国增长8.1%),实际增速较全国快0.2个百分点。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全国平均水平的78.5%。
此前统计为城乡分别进行
今年2月24日,国家统计局在《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中首次发布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的全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同时,反馈了由陕西调查总队组织实施的我省居民(城乡一体)可支配收入数据。
为何要发布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陕西调查总队表示,受城乡二元结构和管理模式的影响,2013年以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是城乡分别进行的。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城镇住户调查,农村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农村住户调查;对城镇居民按可支配收入统计,对农村居民按纯收入统计。这些数据虽然分别反映了城乡的居民收入及变化,为过去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因此,城乡可比的居民可支配收入数据,是基于规范统一的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新老口径过渡一段后,预计到“十三五”初,将正式统一并轨到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新口径。
14372元是怎样来的?
抽选4600户直接调查
本报讯 (记者宋洁 实习生卢思宇) 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怎样调查的?记者了解到,陕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陕西调查总队组织实施,从2012年四季度起,在全省54个县(市、区),对4600户居民家庭进行直接调查。各市县国家调查队组织调查户每月进行收入、消费记账,及时记录调查户工资、补贴、家庭经营收支、红利、租金、利息、养老金以及交纳个税和社保费用等等现金和实物收支。 每个季度,调查总队对4600户的分户资料进行审核,抽部分户入户核实,汇总出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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