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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环境 南门供热站被罚35万

标签执法人员  西安市  污染物  总公司  工程  2014-03-07 16:07
本报讯(记者 郭晓蓉) 从2月10日至昨日,西安空气中的污染物浓度天天超标,蓝天就没露过脸。个别供暖企业的违法操作,更是加重了空气污染。昨日,市环境监察支队发布了对存在严重环境违法问题的4家单位的查处情况,其中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南门供热站被罚35万元,并责令整改。

  近期,市环境监察支队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对多家燃煤设施使用单位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发现,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南门供热站锅炉改造没有环评手续,在进行锅炉改造主体工程时也未按照要求同时设计、施工、投产污染物处理设施,此外,2月份该单位脱硫设施再次停运,既未向环保部门报告也未采取有效应急措施,针对以上三个问题,该单位被分别处以罚款2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合计35万元。

  此外,西安市热力总公司城北供热站新建燃煤锅炉未报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投运,也被处以10万元罚款。凤城供热站1号锅炉于去年11月19日封停,但该单位未经许可于今年1月20日擅自重新启用封停锅炉,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陕西科技大学2月14日至18日脱硫设施停运未及时上报环保部门,也被处罚5万元。(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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