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宋洁) 如果举报并协助执法机关查获本地区传销组织主要头目,举报人可获得最高2000元的奖励。记者昨日从陕西省打击传销工作第二次领导小组会议上获悉,《陕西省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草案)》已经上报相关部门,发布实施后将重奖传销举报有功人员。
《办法》规定,凡以书面材料、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执法机关举报传销行为,并经调查属实的个人,即可获得奖励。获得奖励的数额依据举报人贡献大小,按照举报的传销案件严重程度和对社会影响程度,给予不同标准的奖励:若举报信息经执法机关查证属实,属违法传销活动且参与人员在100人以上的,给予500元至1000元奖励;参与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给予200元至500元奖励。
此外,《办法》还规定奖励资金由各级打击传销办公室实行专户管理。举报人的资料和相关信息要严格保密,如发生泄密事件,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西安今年已取缔传销窝点189个
须警惕更隐蔽化暴力化的传销活动
记者昨日获悉,自今年西安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以来,已取缔传销窝点189个,全市办理传销案件数量同比下降了70%左右。但与此同时,传销活动还呈现出四大新变化,市民须警惕多种更具欺骗性和诱惑力的引诱手段,谨防落入传销陷阱。
今年我市多次开展打击传销集中执法行动,共驱散遣返传销人员4297人,移送公安机关47人,取缔传销窝点189个。全市办理传销案件的数量由过去的每月10余起减少到目前的每月两三起,同比下降了70%左右,传销活动蔓延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
但是,非法传销活动也呈现出一些新变化。首先是传销行为越来越暴力化。非法传销经常发生绑架、非法拘禁、恶意伤害等刑事犯罪,打击传销的重点向打击刑事犯罪演变。传销活动也更加隐蔽,传销人员上课时间和地点更趋于隐蔽性和伪装性。此外,随着传销模式的改变,98%以上传销人员为外省市人,大学生以及无工作、无收入的弱势群体人员增多,极易引发群体性恶性事件。还有传销分子产生的仇视心理,原先传销分子是偷偷摸摸搞传销,在执法人员打击中还能配合。现在因为多数被骗者身无分文,本着想拿回本钱的心理,拒不与执法者合作,个别人还产生很强的仇视心理,极易走上盗窃、抢劫的犯罪道路。 记者 宋洁(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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