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村民宅基地自建住宅规划审批管理办法》出台
超过2层为违规政府不予审批
本报讯(记者 文锦)你盖4层我盖5层甚至7层8层,今后村民这种疯狂加盖房屋获取高额补偿行为将得到有效遏制。昨日西安市规划局发布新出台的《西安村民宅基地自建住宅规划审批管理办法》中规定,今后,西安市辖区范围内村民盖房必须依法申请,办理规划审批许可手续,否则视为违法建房政府将不予审批。
如何申请:邻居意见列入必交资料
《办法》规定,村民申请宅基地自建住宅的条件应具有本村常住户口,并参与本村集体经济分配。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需提交以下资料:书面申请(原件1份);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核原件);常住户籍证明(复印件1份,核原件);村委会书面意见(原件1份)及相邻住户的意见(现场勘查认为需征求四邻意见的提供原件1份);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属证件(原有宅基地范围证明或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新划拨宅基地批件原件1份);建筑设计方案图;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建设标准:高度不能超过10米
根据西安市村民建房的实际需要,村民宅基地自建住宅应严格控制标准,一般情况下村民在宅基地自建住宅,人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5平方米以下,层数为2层,屋顶至地面高度控制在10米以内。
村民申请新建、改建、扩建住宅的,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持宅基地使用证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村镇规划及相关规定提出初审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区规划分局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资料齐全,从申请、审批、领证将行证许可的法定时限约30个工作日办结。
五种情形,所在乡镇街办不予受理,区规划分局不得进行规划许可。它们是:近期规划改造,拟建用地已列入征用范围的(以政府发出通知日期为准);村民所在村庄已列入城中村改造计划的;使用原有宅基地翻建住宅应符合村庄规划,无《危房鉴定书》或已超过人均建筑面积控制标准的;占压城市红线、绿线、蓝线、紫线、黄线控制范围的;没有村庄规划的。
遵守原则:一年未开建许可证失效
《办法》规定,村民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未开工建设且未申请延期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动失效;村民个人建造住宅应当在工程竣工3个月内,向当地街办书面提出竣工验收申请,街办验收合格后将相关资料交原发证机关备案;对未经规划许可或超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规定内容建设的,由所在乡镇街办责令限期拆除超建部分,并按超建部分工程总造价的5%-10%处以罚款。
对妨碍阻挠执法或以获利为目的,组织村民突击加建的个人或组织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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