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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将全面改造1.2万户“小餐饮” 标准向社会公布

标签旅游景区  集贸市场  加工制作  餐饮服务  西安市  2014-04-07 12:30
西安新闻网-西安晚报讯(记者梁璠 实习生刘期洁)小吃店、小饮品店的卫生情况一直让不少市民困扰担心。记者昨日从市食品药监局获悉,即日起,我市将对1.2万户“小餐饮”进行全面改造。改造涉及的不仅是饮食材料的安全与否、环境卫生的干净与否,还进一步约束从业人员的身体情况。此次特别向社会公布了改造标准,希望广大市民监督。

  整治重点

  学校医院小区车站周边等区域

  据了解,此次改造提升工作中的“小餐饮”,是指西安市内有固定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和就餐场所,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面积在150平方米以下的小型餐馆、小快餐店、小吃店、小饮品店等各类餐饮服务单位,以及西安市内集贸市场和早、夜市内、外,摆设桌椅、提供餐饮服务,且不具备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基本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市食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提升改造,学校周边、医院周边、旅游景区(点)、车站周边、集贸市场、住宅小区、中心街道、交通要道沿线小餐饮集中的区域为整治重点。据统计,目前分布在我市的“小餐饮”约有1.2万户。

  餐馆选址

  至少距离污染源25米以上

  此次改造明确规定,餐饮店选址与污染源要有25米以上的隔离距离,操作间与用餐间分设,操作时必须做到“三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生活用品隔离;对经营地方风味品种单一的面皮店、包子店等,可不设操作间,但要有1.5米以上与顾客隔离的设施。

  操作间

  要有“五柜一灯”

  操作间具备“七有”:有上下水,三池(洗菜、洗肉、洗碗)分设分用;有“五柜一灯”:冰柜(冰箱)、消毒保洁柜、原料储存柜(架)、食品添加剂专柜、更衣柜,操作间内有紫外线灯;有罩式抽油烟设施;有非手动带盖垃圾桶;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做到:遇门加门帘,见窗加窗纱);有生、熟分用分放的刀、案(墩)、容器等用具;有统一明显的食品操作区域和设备设施分区、分类标识,各功能区布局合理。

  从业人员

  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

  对于从业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并佩戴有效健康证明,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督导检查

  市民发现问题可电话举报

  西安市食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4月底开始至8月底,全市将展开持续检查,成立若干个督导检查组采取划区包干,对“小餐饮”改造提升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基本条件不具备、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或不积极整改的小餐饮,坚决取缔关停。市食药监局希望市民发现问题拨打12331举报。(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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