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破解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难题,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日前通过《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
短缺药品试点统一定价
在改进价格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对纳入国家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取消针对每一个具体品种的最高零售限价,允许生产经营者在日均费用标准内,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或调整零售价格,保障合理利润。各地根据日均费用标准,确定本省份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对因成本上涨或用法、用量发生变化导致日均费用突破低价药品控制标准的,要退出低价药品清单,重新制定最高零售指导价格。对用量小、市场供应短缺的药品试点国家定点生产、统一定价。
对纳入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由各省(区、市)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对通过相应资质审查的生产企业直接挂网,由医疗机构自行网上交易。生产企业择优选择配送企业,保证配送企业经营利益,确保配送到位。对纳入国家定点生产的药品,提高配送集中度。
建立中央和地方两级常态短缺药品储备。中央医药储备以用量不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地方医药储备以用量确定的短缺药品为主。
据悉,低价药目录有望在6月底公布。
考核医院低价药使用情况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医保付费方式改革,使药品成为医疗机构运行成本,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节约成本、优先使用低价药品的积极性。
要引导各级医疗机构提高常用低价药品使用量,并将使用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引导医务人员尽量用价廉质优的药品,能用便宜的不用贵的,能用仿制药不用原研药,鼓励常用低价药品的使用。
此外,要加快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取消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补偿机制和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让药品回归治病的本原。
经典老药价格会暴涨吗?
卫计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制定意见的一个重要目标就是纠正常用低价药品的价格扭曲。意见印发后,部分药品价格可能会出现波动,这是正常现象,符合市场经济规律。
他说,低价药品通过清单进行管理,清单范围和界限是清晰的;通过制定常用低价药品日均费用标准,价格是可控的;常用低价药品大多是多家生产的,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性,通过有序竞争,有利于药品价格理性回归。只有药品价格回归到合理区间,企业才能根据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组织生产、持续保障供应,合理盈利,才有能力改善生产条件,保证药品质量,开展药品研发和创新,偿还环保欠账,最终受益的是广大患者。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加强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做好低价药品生产成本及实际购销价格监测工作,对生产经营企业调整价格频繁或调整幅度过大的要开展专项调查,保障药品价格在合理的区间内波动。(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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