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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改革发展路线图发布 今年拟投360亿

标签路线图  教育改革  陕西  2011-01-14 14:28

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就《陕西省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颁布召开新闻发布会,并邀请省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和发改委负责人对《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实施意见》对我省各级各类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路线图、时间表,提出了全面而具体的要求。对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给予了特别关注,并努力寻求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和措施。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的教育战略目标是:到2020年把我省建成教育强省,在西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实施意见》明确了教育经费投入水平的刚性目标,规定了各类教育经费投入的标准,新增了教育资金管理的具体举措,将市、县政府对教育投入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目标任务考核体系,促进各级政府积极落实教育投入。

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方面,强调各级政府责任,积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

推进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推进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对口支援,实行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结对帮扶和交流服务制度,实行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制度,实行优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

   在保障农民工子女就学方面,提出既要切实落实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中小学为主的政策,确保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研究制定接受义务教育后在输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又要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学需求,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动态监测机制。

提高经费保障水平

今年起省级预算投资比例20%以上

提高预算内计划投资用于教育支出的比例,从2011年起,省级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安排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省财政厅负责人表示,今年财政预算教育资金投入将达到360亿元。

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收入划出一定比例用于教育。提高教育经费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确保全省地方财政教育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不低于中央核定的比例。

城市新建小区收取的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费用于教育设施配套建设。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

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2015年建成60所国家示范中职学校

根据《实施意见》,教育行政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负责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校的审批和管理,统一制订学校设置和质量评价标准。到2015年,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30%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达到省级示范性学校标准;建成60所国家示范、特色中等职业学校,建成10个区域性职业教育集团和20个行业性职业教育集团。到2020年,全省形成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重点加强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15年,建成150个中等职业专业性实训基地、15个综合性实训基地。

大力发展学前教育

2020年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实施意见》指出,今后我省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实施“学前教育推进工程”,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鼓励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举办幼儿园,促进学前教育快速发展,缓解“入园难”问题。

到2015年,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普及学前两年教育。全省每个县(区)城建成一所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建成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建成学前教育县、乡(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县、乡(镇)、村三级服务网络。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重视0~3岁婴幼儿教育。

建高素质教师队伍

教师资格五年一轮登记

严把教师入口质量关,从2011年起,新任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采取“省考县选”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严格认定程序和标准,实行教师资格五年一轮的定期登记制度。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设置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开展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试点。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认定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各级政府教育督导机构要将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纳入教育督导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专项督导检查。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公用经费补助城乡一体化

从“十二五”开始,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城乡一体的公用经费补助政策,并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到2012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小学800元、初中1000元,特殊教育学校高于初中标准。

非义务教育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提高普通高中财政投入水平;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提高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标准,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到2012年达到全国地方高校平均水平、2015年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发挥财政资金导向调控作用,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到2020年,实现全省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重视支持特殊教育

每市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

到2020年,全省每个市和30万人口以上、残疾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区)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或改扩建1所特殊教育学校,确保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等教育,建设1所主要服务于残疾人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全面改善民族教育办学条件,2015年完成民族聚居社区和乡(镇)中小学、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适当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少数民族学生生活费补助标准。提高民族聚居区学校教师的福利待遇。加大对民族聚居区教育的对口支援力度,完善多层次、多类型教育帮扶和支援机制。

支持办好民办教育

公办民办中小学教师享同等待遇

《实施意见》要求教育主管部门要完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编制标准、教师合理流动机制,促进优秀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中小学教师采取“以县为主、县管校用”的管理体制,由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各自权属实行统一管理、聘用和调配。

从2011年起,新任幼儿园、中小学教师采取“省考县选”的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会同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实行全省统一公开招聘考试。

完善并落实教师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保证公办幼儿园教师和公办中小学教师享有同等待遇。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探索课业减负途径

禁止以升学率为评价教师主要依据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积极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坚决制止以任何形式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坚决制止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为主要依据评价学校和教师。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改革试点。建立中小学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严格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对辖区内违规办学问题,追究相关领导及当事人责任。

引导家长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配合学校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促进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新闻链接

陕西省教育事业发展主要目标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98.30 134.81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73.30 95.20

学前二年毛入园率(%) 82.10 96.38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87.93 99.06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388.42 451.80

巩固率(%) 96.09 99.91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132.37 115.00

毛入学率(%) 96.37 98.28

职业教育

中职在校生(万人) 64.73 51.76

高职在校生(万人) 54.66 60.29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128.69 136.04

在校生(万人) 121.62 133.06

其中:普通本专科 95.55 104.84

其中:研究生(万人) 10.45 11.80

毛入学率(%) 36.66 60.10

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万人次) 808 957

陕西教改试点项目

1.理顺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

2.统筹城乡一体化教育发展改革。

3.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改革。

4.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改革。

5.高校大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综合改革。

6.成人高等继续教育课程认证、学分积累和转换机制改革。

7.民办高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8.扩大教育对外开放改革。

9.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全员培训模式改革。

10.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制度改革。

陕西教改重点工程项目

1.幼儿园建设工程

2.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

3.中小学素质教育推进工程

4.高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

5.职业教育基础能力提升工程

6.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工程

7.高水平大学建设工程

8.高校科技创新与服务工程

9.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

10.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

本版稿件由记者俞刚采写(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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