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任娇)省教育厅昨日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对就业工作人员特别是院系就业指导教师、辅导员的政策培训,坚决杜绝“被就业”现象发生。
毕业生情况,有针对性地联系用人单位,提供岗位信息,继续做好网络招聘和现场招聘活动,努力帮助他们尽快落实就业岗位。
省教育厅要求,各高校要抓紧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摸查尚未落实就业岗位的
各高校要务必做到“四不准”:不准以任何方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劳动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与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对违规者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举报电话:029—88668867。(华商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