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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南移民集中安置每户补4.5万 4层以上再补5千

标签陕南移民  移民搬迁  洪涝灾害  省政府  实习生  2014-06-18 10:37

本报讯 (记者魏鑫 实习生晏俊杰)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陕南地区移民搬迁工作的意见》。我省将进一步完善移民搬迁布局规划和安置规划,优先审定地质灾害危险户、洪涝灾害威胁户和危困户、特困户等。集中安置户每户补助4.5万元,4层以上楼房化安置户每户增加补助5000元。

搬迁对象审定将按照搬迁户申请、村民评议、镇村初审、相关部门审定、县(市、区)政府批准的程序,在村、镇、县(市、区)三级公示。优先审定地质灾害危险户、洪涝灾害威胁户和危困户、特困户等,并限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搬迁安置任务。

移民安置鼓励楼房化安置,严格控制建房面积。严格按照人均25平方米确定建房面积,对确有住房困难的,集中安置每户最大住房面积不超过125 平方米,分散安置每户不超过140 平方米,危困户和特困户每户不超过60平方米。

加大资金筹措拨付力度,按照该《意见》中相关补助标准,集中安置户每户补助4.5万元、分散安置户每户补助3万元、特困户和危困户每户增加补助1万元、4层以上楼房化安置户每户增加补助5000元。(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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