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刘菁实习记者鲜康
经济适用住房,是指已列入国家计划,由政府组织开发商或者集资建房单位建造,以微利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出售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然而,记者近日在西安市学林雅苑、枫韵蓝湾、丹尼尔胡家庙等大型经济适用住房小区走访发现,业主向外出租、销售经适房现象并非个案,有的住房甚至办起了辅导班、美容院。 在一些业主眼中, 经适房俨然就是“摇钱树”。
出租玩“躲猫猫”
“以前有人直接在窗户上贴出租信息,现在查得紧都转到网上了。你去问问楼管或清洁工,他们都知道。”7月1日,记者在长安区学林雅苑经适房小区询问租住房源,几位正聊天打牌的居民热心相告。
刚走进小区大门的大学生小美说,她已经在此租住了快一年。租住房两室一厅,家电全配,每月租金1500元。 她就是通过网上租住信息来到这里的一员。“我是通过网上信息租下的房。这里离学校近,周围有不少人都在这租房。”
在该小区物业办墙上挂着“规定”,明令禁止经适房小区业主出租房屋,但一些业主仍通过网上发布租房信息。根据一业主留下的电话,记者联系到该小区一位业主,她表示,自己的经适房刚刚租出。据了解,由于该小区毗邻西北大学和外国语大学,又处于城乡结合部,学生和拆迁户成为主要租房者。
一位物业人员热情地当起了“中介”:“这个大型经适房小区2008年建成, 房子都是由具有购买经适房资格的业主购买,当时价格大约在每平米2000元到3000元左右。 由于目前小区各项配套设施已完善, 周边购物、交通都十分便利,这的租住房非常抢手。”
小区附近一房屋中介人员称,“两室90平米的房子月租约2400元, 一个月我们要成交十来套。”
在网上输入枫韵蓝湾经适房小区,一下子涌出439条租房信息,租金从一千元到一万元不等。
按照2007年我国颁布的《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是不得用于出租经营的。
房屋用途多样
记者走访发现,这些“易主”的经适房,除出租牟利外,还被派上多种用途。
在学林雅苑,有住房用于办辅导班,以2小时100元的价格做起了培训生意,枫韵蓝湾小区开有韩式护肤美容场所,位于灞桥区的金海湾小区干脆办成了家庭旅馆。
上述情况,枫韵蓝湾小区多位业主表示“很正常”。2008年,张先生在该小区购房后,由于做生意大部分时间在北郊,在此仅住了一年,之后房屋一直出租。“到现在已换了好几拨人了,有居家住人的,有办公司的,只要不违法就行。”
采访中了解到,许多购买经适房的业主不仅仅只有这套经适房。《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已经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它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及合同约定回购。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仍应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那么这些所谓“低收入家庭”又是如何获准申购资格的?
国家对申购经适房有严格规定,必须经过申请、 登记、公示、审批、公开摇号等程序。学林雅苑售楼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售楼部不会对经适房进行出租出售。买房必须符合西安市经济适用房准入条件,并经申请审核填表才可以进行登记购买。至于申请表是如何办下来的,这和售楼部没关系。”
监管任重而道远
“经适房确实存在出租出售违规行为。 ”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坦言,市政府从审批源头上采取了多部门联审制度,申请经适房实行“三级审核、三次公示”审核程序,房管局在后期管理上采取组建巡视组集中整治、 聘用义务监督员、加强举报监督等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在整治监督具体环节上, 还存在执法主体不明确、对出租的界定程序复杂、房管部门没有执法权等一系列困扰问题。西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表示,会持续加强对保障房日常动态监管抽查,凡发现违规使用或利用经适房非法牟利的,没收违法所得,取消经适房保障资格,坚决清退收回经适房,并在媒体予以曝光。
西安经适房出现的上述问题,在全国并不鲜见,各地也相继出台了应对措施:上海市成立了家庭资产认证中心,规范简化审核程序;今年3月起广东暂停新建经济适用房,建立以公租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
如何堵住“漏洞”,使经适房更好地朝着惠民方向发展?西安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坦言,“任重而道远。”
■记者手记
据6月10日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发布的研究报告显示,我国经适房空置率高达23.3%。 更为严重的,高收入家庭拥有经适房的比例更高。 据报告统计,收入最高的25%和次高的25%家庭拥有经适房的比例分别达到3.2%和3.1%,而收入最低和次低的25%家庭的拥有比例只有2.4%和2.1%。
一边是承载中低收入群体的“安居梦”,一边是经适房频演“偷梁换柱”,看来“错配”现象不容小视,它严重影响经适房充分发挥应有社会保障作用。
由于受技术、资金、人力、时间等因素限制,前几年经适房的审批留有“活动余地”,凭借**明假资质,凭借找关系拖人情等不正当手段,许多高收入族占用了经适房宝贵资源,由此折射出在个人利益面前,捍卫诚信之堤绝非一日之功。 同时也反映出,制度“堵漏”也要与时俱进,加强监管需全社会形成合力,进而真正让中低收入者享受改革发展带来的红利。(各界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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