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小区的新名字让村民们没有归属感
文/图 记者张佳 实习生张茂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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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安互助路立交东北角有一个名叫紫落澜庭的小区,乍一听名字透着些雅致,但最近却有可能因此引来一场官司。这个小区原址的村名叫“金花落”,据说此村名已经沿用了上千年。可“金花落”随着城中村改造消失了,而村民又对这个名字“死较真”,以至于一纸诉状将辖区城改办和开发商告到了法院,要求将名字改回“金花落”,这背后又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村民索赔一元起诉要村名
7月12日早晨,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正在和金花落村的几位村民代表商议“讨要村名案”的官司重点,一场关于如何讨回“金花落”村名的争论,在村民代表和律师的交替发言中又一次展开了。
7月10日,律师已经将村民的诉状提交到了碑林区人民法院,正在等待法院回复。诉状中将西安市碑林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列为被告,将陕西泰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列为第三人。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给予原告拆迁安置楼盘恢复金花落地名;判令被告给原告精神损害赔偿每户一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在提交的诉状中记者看到,原告系金花落村69户村民,都是世代生活在金花落的老住户。他们认为被告给原告就地拆迁安置,没有征求广大原告的意见,更没有尊重原告的愿望,私自把金花落村村名改为现用名,是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诉状中称金花落村有着古老而悠久的历史,金花南路、金花北路、金花十字、金花饭店和金花路派出所等名称都是源于金花落这个地名,而且金花落村村名还有着美丽动人的传说。
村民们认为根据民政部颁发的关于《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地名的命名应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反映当地人文或自然地理特征。而《陕西省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地名的命名要注意反映当地历史、文化和地理特征,尊重当地群众的愿望,同有关方面协商一致。而这些在金花落村的改造过程中,村民称直到回迁后他们才知道村名没有了,楼盘的新名字取代了他们身份证上的地址名称,所以村民恳请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村民代表薛女士说,西安是一座文化底蕴十分深厚的城市,这座千年古城的大街小巷中,几乎处处都透着浓郁的历史文化气息。很多地名都从古代沿用至今,每一处都见证着这座古城的历史积淀。而要打官司的村民们认为金花落村的名字既是从唐朝沿用下来的,也自然是组成古城历史名片的一个部分,即使进行了城中村改造,村名也应该被保留。
村名从唐代就有 沿用千年
记者发现和律师商量案件事宜的村民代表基本都是中老年人,其中村民代表雷女士的脚上还缠着纱布,走路也不太利索,她说:“我的脚受了点小伤,但这阻碍不了我讨要村名的决心。”
“我们的村名是从唐代就有的,沿用一千多年了,现在说改就改,很多老人都不习惯,别人问我们家住哪儿时都要想半天才能说出现在的小区名字,这让我们在情感上很难接受。现在有的亲戚朋友来访,即使站在紫落澜庭前也找不到金花落村。”薛女士说,“我们身份证上的家庭地址至今还写着‘金花落村’,可现在让我们去哪里找金花落呢?”
村民们说拆迁之初他们一直以为要异地安置,在临时安置点村民都称那里是“金花落新村”。可直到分房时才知道被安排回原址居住,但在新小区里金花落的名字再也找不到了。大家觉得新小区定名时村民们并没有接到相关部门的通知,也没有召开村民大会商讨改名。这种做法和《陕西省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不符。
当然,城中村改造并不是只有金花落一个村庄,距现在紫落澜庭小区不远的地方有一个叫“仁厚庄园”的小区,这个小区是仁厚庄城中村改造后的回迁地。记者随机询问了几位仁厚庄园的居民,他们说当初这个小区名字也被改了,但是很多村民不同意,原因和金花落村民的想法很相近,一个是亲戚朋友来访不方便寻找,另一个就是村子的名字很有些历史了,突然改了村民都不太习惯,感情上也接受不了。所以当时村民就和相关单位联系商讨,最终将名字改了回来,只是在“仁厚庄”三个字之后加了个“园”字,解决了村名的问题,但金花落村目前遇到的问题似乎没仁厚庄那样轻松。
公益诉讼只为守住历史文脉
韩朝泽律师说:“目前这个案子有可能是西北地区村民通过法律途径讨要村名的第一例!网上目前也没有相关的案件报道。”记者在网上检索发现确实没有找到类似的案子,金花落的村民成为了此类案件第一个“吃螃蟹”的人。
为了帮村民打官司,韩朝泽已经准备了4个月,收集了很多相关资料与法律依据。他说:“这个楼盘除了在建设部门备案之外,根据《陕西省地名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要更改原来的地名还需要到民政部门的地名管理办公室申请备案通过。”可经过律师调查发现碑林区民政局并没有这个部门,是其综合科在管理相关事务,但工作人员告诉韩朝泽他们并没有接到相关的申请备案。
“韩律师为了这个事情已经调查了很长时间了。”薛女士这样说。在一个高速发展的社会,每天都有旧的地名消失,新的地名出现,村民和律师对村名这样较真有必要吗?面对记者的提问,韩律师说:“虽然‘金花落’只是个地名,但是历史文化意义很重。每一个西安人,都应该有这样一种保护意识。很多外地或者外国来的游客为啥一来西安就要看一些历史文化内涵厚重的地方,就是因为那才是体现西安历史积淀的地方。这也就是我为什么要接这个案子,并希望通过公益诉讼来提醒广大市民,应该时刻注意保护西安的每一处历史遗存。”
韩朝泽的调查结果显示,史料记载唐玄宗李隆基为临淄王时,住在唐长安城的隆庆坊,即位后把隆庆坊改建成兴庆宫,以龙池为中心,兴建了几个建筑群,金花落是其中之一。还有一种说法是:相传金花落过去是八方秀女训练和居住之所,秀女一旦被选中,可成嫔妃,犹如金花一般。而碑林历史博物馆存档古代长安地图中记载的金花落,是个盛开菊花的地方,菊花一年四季不凋谢,花开时一片金黄,皇上见此龙颜大悦,命令手下在此建造一座宫殿,就命名为金花落。金花落村也就由此而来。
宋《长安志》中有明确记载:金花落为唐兴庆宫一建筑群落,并注“俗所传盖卫士所居”。元代在此建园通寺,寺旁村名金花坊,清嘉庆《咸宁县志》村名金花落。
这是村民对自身文化的觉醒
西安市社会科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所所长周荣对此事也有自己的看法,他觉得村民们能关注到自己的村落文化,其实是对自我精神文化价值和根脉的追寻。此次金花落村民通过诉讼讨要村名,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西安普通市民的文化素养有了很大提高,这种行为是值得肯定的。诉讼的过程既是对市民历史知识的普及,也是对城市悠久文化再认识的过程。
在周荣看来,西安和其他城市最大的不同是一直不曾间断的历史传承,西安无数个村名、镇名、路名都是整个文化体系上的传承坐标,正是这无数坐标最后才汇聚成古都西安。若没有这样完整的文化体系支撑,给道路、村庄、楼盘等取一些跟历史脱节的名字,实际上是在历史上和古都西安产生了割裂。
西安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城市需要发展是肯定的,但在发展过程中,对原有文化资源的保护,不仅是大遗址、大博物馆之类的物质层面的东西,更多的是对人本身的关注。所有的文化承载其实都是以人为主的,人们的风俗习惯和生活状态,包括一些地名共同构成了这个城市的文化,只有这样的一个文化才是立体的、发展的、有生命力的。
周荣认为金花落村村民对村名的执着,其实是一种文化意识的觉醒和文化认同感的追寻,村民们在过好自己的生活时开始追求文化根脉的问题。现在一些新建楼盘的名字看起来高大上,但实际并没有太多意义在里面。“大路货”的起名方式和原有的历史文化意义比起来孰重孰轻一目了然。
“开发商从商业角度考量楼盘名称是无可厚非的,他们想要建立商品形象是可以理解的,但这和一些文化层面的东西就有了冲突。在这种冲突下,开发商不妨换一个角度来做品牌销售方案,可以打一些历史文化牌,强调村落原来的文化内涵和历史传承,当人们住进这里的时候,实际上也是和这里的历史文化做一个亲密接触,是两全其美的事情。”周荣说。
最后,周荣也向政府部门提出了自己的建议,他觉得可以在一些有历史沿革的城中村改造定名时建立专家评议机制。涉及地名的变更时可以公示一些备选方案,请当地百姓投票,之后由专家进行评审,就像地铁站名一样,最后由政府来决定。这样既可以满足村民的要求,也不会产生历史割裂感。(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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